三、调试措施编制依据
3.1《火力发电厂基本建设工程启动验收规程(锅炉篇)2009》;
3.2《火电工程启动调试工作规定(1996)》;
3.3《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第十一篇)》;
3.4《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机部分)电力部电安生227号;
3.5电力部颁发的有关专业规程与导则;
3.7设计院、制造厂提供的图纸及说明书等技术资料。
四、组织与分工
4.1施工单位
4.1.1 负责锅炉吹灰系统系统调试期间的组织工作;
4.1.2 负责锅炉吹灰系统的安装工作;
4.1.3 负责消除吹灰系统中存在的缺陷项目。
4.2 生产单位
4.2.1 负责组织与运行的协调工作;
4.2.2 负责协助锅炉吹灰系统调试期间的工作;
4.3 调试单位
4.3.1 负责锅炉吹灰系统调试措施编写;
4.3.2 负责锅炉吹灰系统调试工作的技术指导;
4.3.3 负责质量验收及记录。
五、调试质量目标
符合部颁《火电工程调整试运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2006年版)》中有关系统及设备的各项质量标准要求,全部检验项目合格率100%,优良率90%以上,满足机组整套启动要求。
专业调试人员、专业组长应对调试质量的关键环节进行重点检查、控制,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以便协调解决,保证启动调试工作顺利进行。
六、吹灰要求:
6.1 本炉采用蒸汽吹灰方式,为保证锅炉受热面清洁,达到额定负荷提高锅炉效率,所有管道和元件表面应定期进行吹灰。
6.2 每班吹灰一次,应保证吹灰效果,并注意从下几方面监视检查:
1) 在锅炉停炉期间,应检查对流烟道的积灰情况。
2)监视高温过热器管子壁温和出口蒸汽温度。
3)监视减温器的喷水流量变化。
4)监视省煤器和空预器出口烟温。
5)监视空预器风侧和烟温的压差变化。
6)监视通过尾部受热面的烟侧阻力。
6.3 负荷降低至30%MCR时,吹灰操作方式应改为手动。
6.4 首次吹灰前厂家人员到场。
七、吹灰操作:
7.1 微开吹灰进汽总门、调整门,全开疏水门,暖管疏水后关闭疏水门,全开吹灰进汽总门,投入吹灰蒸汽压力调整装置,调整吹灰蒸汽压力至2.0~2.5MPa。
7.2 送上吹灰器电源,进行程控吹灰。
7.3 吹灰结束,关闭吹灰进汽总门、调整门,开疏水门充分疏水后关闭。
7.4 吹灰时若发生吹灰器卡涩或电动失灵,由检修人员手动将吹灰器退出,若手动无法推出时,关闭汽源。
7.5 吹灰完毕,应记录。
八、遇到下列情况应停止吹灰
8.1 锅炉运行不正常或燃烧不稳时。
8.2 吹灰系统故障时。
8.3 锅炉低负荷运行时(30%B-MCR以下)。
九、检查内容:
9.1 吹灰器减速器油位正常,油质合格,
9.2 就地开关均处于远控位置
9.3 吹灰器均退出到位
9.4 吹灰器外形无异常,固定牢固
9.5 开启吹灰汽源总门,各吹灰器无泄漏
9.6 现场照明充足
9.7 检查吹灰管位于穿墙管套的中心处,确认可容易的移动刮灰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