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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吹灰系统调试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04月10日
 
6 调试范围
6.1 吹灰管路系统,是指从锅炉吹灰汽源出口开始至每台吹灰器和管道下部疏水阀之间的全部阀门、设备、管道及附件。包括汽源电动截止阀、减压阀、安全阀、疏水阀、压力和温度测量装置、管道固定导向和支吊装置等。
6.2 吹灰系统的吹管。
6.3 冷态单体试转。
6.4 热态启动调试。
6.5 吹灰器出口压力调整。
6.6 吹灰程控装置试运。
6.6 烟温探针冷态传动。
6.7 烟温探针热态调试。
 
7 调试前应具备的条件
7.1各吹灰管路、阀门及压力表等应完好,吹灰地点的照明良好,通道无杂物。
7.2 吹灰器喷管中心与吹扫部位间的距离符合图纸要求。
7.3 吹灰系统及设备的安装、保温工作应结束,管路支架牢固,不应妨碍锅炉热膨胀和锅炉通道。
7.4 阀门与管道的连接应保持紧密且具有一定斜度,当管道进行吊挂时应考虑管道系统斜度,特别应注意水平膨胀节的安装坡度。以防产生冷凝水滞留的“死区”,水平管道的坡度为3o,管道应加装保温。
7.5 吹灰器蒸汽阀门开关位置、动作行程应符合图纸要求,尤其是安全阀和调节阀必须按图纸要求进行安装。检查吹灰器喷管与固定件之间的间隙正确。
7.6 吹灰器电气控制装置、逻辑回路接线正确,定时器、时间继电器、热偶保护定值整定好,开关、接触器完好,经试验检查绝缘良好、程序正确,指示灯信号符合要求,电动阀门已调好
7.7 烟温探针安装完毕,通道测试正确。
 
8 调试的方法及步骤
8.1吹灰蒸汽管路吹扫
    对空预器吹灰管路,解开吹灰器进汽法兰作为排汽口对管路进行吹扫;对锅炉尾部受热面吹灰管路,按蒸汽流向解开最后一只吹灰器进汽法兰作为排汽口对管路进行吹扫,吹扫时间安排在锅炉蒸汽吹管合格后。
8.2吹灰系统安全阀整定
8.2.1汽包压力维持 6.0MPa。
8.2.2全关汽源母管手动门。
8.2.3全开汽源母管电动门和压力调节门。
8.2.4全开疏水调节门。
8.2.5渐开汽源母管手动门,渐关疏水门,控制母管压力3.5MPa。
8.2.6渐关两路疏水门,缓慢升压至设计启座压力。
8.2.7安全门启座后,迅速关闭母管手动门和打开疏水门降压,记录回座压力。
8.2.8如安全门未启座,迅速关闭母管手动门和打开疏水门降压至3.5MPa,重新整定安全门弹簧高度,重复上述过程,直至安全门启跳压力合格为止。
8.3吹灰器冷态传动
8.3.1吹灰器单体传动并检查以下内容:
吹灰器传动齿轮箱润滑油填充情况。
吹灰器转动机构及汽源门工作情况。
吹灰器与受热面的间隙。
吹灰器喷嘴与受热面管道中轴线夹角。
记录吹灰器全行程时间。
8.3.2吹灰器系统程序控制传动。
8.3.3吹灰器控制系统逻辑传动。
8.4吹灰系统热态调试
8.4.1锅炉负荷达到 60%~70% BMCR 时,开始吹灰器单体热态调试。
8.4.2吹灰器单体热态调试结束,当锅炉负荷达到80% BMCR,进行吹灰器程控调试。
8.4.3吹灰器通汽工作时,通过调整吹灰器主汽汽源调整门,调整吹灰器工作压力不高于设计值(明确吹灰压力)。
8.4.4检查各吹灰器转动机构及汽源门工作情况。
8.4.5检查吹灰汽源自动控制情况。
8.4.6检查各路疏水自动控制情况。
8.5 烟温探针调试。
8.5.1 进行烟温探针超温报警试验,报警值为530℃。
8.5.2初次投用前,应到现场进行检查和必要的维护,保证机械运行系统和位置显示系统准确可靠。
8.5.3 锅炉启动期间,由于温度分布的不均匀,探针所处的位置不一定温度最高。必要时每隔一段时间,手动操作探针进行伸缩运动,了解炉内温度分布的情况,防止局部出现的超温现象。运行时无机械异声和卡涩现象,探针伸缩自如。
9 质量合格标准
9.1首次启动吹灰器时应按程序进行。
9.2吹灰器静态试转要做到进退自如,无卡涩现象。
9.3吹灰器过流保护动作正确、报警正确。
9.4吹灰系统汽压调节阀调节性能良好,动作灵活。
9.5吹灰系统疏水坡度准确、畅通。
9.6烟温探针进退灵活、测温准确。
10 安全注意事项
10.1 组织参加调试的人员认真学习掌握本方案内容,了解并掌握有关技术要求及事故处理方法。
10.2 在吹灰器调试的过程中,要做好“灭火”、“超温”的事故预想,如发生以上事故应立即终止调试,并严格按照锅炉运行规程中的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10.3 热态调试过程中,机组负荷、参数等应维持稳定,锅炉运行人员严密监视炉膛负压和蒸汽温度的变化情况,及时调整,维持负压运行,防止蒸汽超温。
10.4炉膛吹灰应在机组负荷大于80%以上时进行;吹灰前适当增加炉膛负压。
10.5 调试过程中,应加强联系,出现异常及时处理,必要时及时终止调试工作。
 
11环境、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因素控制措施
11环境因素的控制
11.1本项目没有可能造成影响环境因素。
11.2职业健康安全风险因素的控制
11.2.1本项目可能出现的危险源识别如下:
11.2.2高处作业(离地面2米及以上),脚手架、板不符合《安规》规定,造成脚手架折断或倒塌,导致人员坠落;
11.2.3高处作业,未系安全带或挂系不牢,可能导致人员跌落;
11.2.4生产现场未配备安全帽或未正确佩带安全帽,被落物击中身体;
11.2.5生产现场有沟、孔、洞,楼梯无防护栏,照明不足,在调试服务现场行走不慎跌落;
11.2.6未按规定着装;未正确穿戴;工作时注意力不集中违章作业,设备未隔离,在检查设备时,人体碰到转动设备,被转动设备绞、碾、扎等;
11.2.7含有粉尘的作业现场,未按规定采取防护措施,吸入粉尘;
11.2.8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接地不良,设备漏电时人体接触,造成人员伤亡。
11.2.9针对本项目可能出现的危险源采取的控制措施:
11.2.10高处工作用的脚手架、板须能足够承受站在上面的人员和材料等的重量,搭设脚手架、板的工作负责人应对所搭的脚手架、板进行检验合格并出具书面证明后方准使用;
11.2.11高处作业正确挂系安全带;
11.2.12在生产工作场所配备足够安全帽,要求所有调试人员正确佩戴安全帽,发现高空有施工工作,禁止进入;
11.2.13进入现场时,注意警戒标志,对不符合规定的走道和明显危及人生安全的工作场所,禁止进入,照明不良的场所不得进入和工作;
11.2.14生产场所按照规定着装,靠背轮无防护罩禁止启动;
11.2.15含有粉尘的现场,调试人员应穿戴防尘工作服和防尘面具、口罩。
11.2.16检查电气设备必须有良好的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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