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1号炉停炉。
2、 停运1号炉甲、乙侧送风机,切断其电机电源,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并在DCS上置“禁操”。
3、 停运1号炉甲、乙侧排粉机,切断其电机电源,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并在DCS上置“禁操”。
4、 切断1号炉过热器、再热器减温水总门执行器电机电源,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在DCS上置“禁操”。
5、 停运1号炉甲、乙侧电动给水泵,切断其电机电源,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并在DCS上置“禁操”。
6、 停运1号炉1、2号火检冷却风机,切断其电机电源,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并在DCS上置“禁操”。
7、 停运1号炉一侧引风机,切断该侧引风机电机电源,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并在DCS上置“禁操”。关闭该侧引风机出口原烟气挡板及旁路烟气挡板,切断该侧引风机出口原烟气挡板及旁路烟气挡板执行器电机电源,在电源开关处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警告牌,在DCS上置“禁操”。关闭该侧电袋除尘器旁路提升阀和净气室提升阀。
8、 运行1号炉另一侧引风机对炉膛进行通风,开启该侧引风机进口挡板,开启该侧引风机出口原烟气挡板及旁路烟气挡板,开启该侧电袋除尘器旁路提升阀。
9、 在检修过程中如需切换引风机对炉膛进行通风,运行人员应通知相应工作点的工作负责人暂停工作,待工况稳定后再允许重新工作。
10、 运行人员维持增压风机进口压力≤负50Pa。
11、 如1号炉甲乙侧引风机均停运,关闭1号炉甲乙侧 电袋除尘器旁路提升阀和净气室提升阀,运行人员根据检修需要调整1号炉甲乙侧引风机出口原烟气挡板及旁路烟气挡板开关状态。
12、 开启停运侧引风机蜗壳进出口人孔门。(检修自理)
13、 关闭1号炉与本体汽水系统相连的汽、水阀门(如主给水及旁路、加药、连排、炉底加热等),并切断相应电动执行机构电源,悬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告牌。
14、 关闭1号炉过热器、再热器减温水总门,并在执行机构上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警告牌。
15、 开启1号炉本体汽水系统疏放水门及炉顶空气门放尽余水。
16、 进入炉膛前,应先打开所有人孔门充分通风,且炉膛温度低于60℃时,方能进入炉膛。
17、 在作业过程中应始终打开人孔门通风。(检修自理)
18、 工作过程中如需搭设脚手架时必须搭设必要的牢固的脚手架,并经检验合格。(检修自理)
19、 炉内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上下脚手架必须使用防坠器。(检修自理)
20、 炉内应设置充足的照明,必须使用36V以下的行灯,照明线为橡套软线。(检修自理)
21、 作业点下方应设置安全围栏。(检修自理)
22、 使用的电动工器具检验合格。(检修自理)
23、 电焊机应安设在干燥、通风良好的地方,电焊机、焊线、把钳等应完好,焊接作业时焊工应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在潮湿或密闭容器等容易导电的地点焊接作业,焊工身体须用绝缘材料与导电部位可靠隔离。(检修自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