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锅炉焊接作业危害风险识别与预控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6年10月13日
作业内容
危险点
控制措施
依据
办理工作票及许可证
措施未执行
办理工作票及许可证,确认安全措施执行完善,签字方可开工。
《安规》第78条
使用焊接工器具
触电及烧烫伤
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及设备
《安规》第474条
炉本体检修交叉作业
1、高处坠落
1、工作人员不应有妨碍高处作业的病症,遇有精神异常等禁止作业。
2、使用合格的安全带,且要将安全带挂在腰部以上牢固的物体上。
3、在高空改变作业位置时,安全带不能解除或采用双绳安全带
《安规》第580、585、586条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2、落物伤人
1、戴好安全帽并系安全带。
2、检查作业上部有无落物的可能。
3、工作地点下面有围栏,可装设其他保护装置,有人监护
《安规》第32、583条
《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在有可燃地点工作
火灾
在可能引起火灾的场所附近进行焊接工作时,必须备有必要的消防器材
《安规》第481条
 
炉本体承压件作业
泄漏
焊接锅炉承压部件,管道及承压容器的设备的焊工必须按照锅炉检察规程的要求,经过基本考试和补充考试合格,并持有合格证,始可允许工作
《安规》第472条
《锅炉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在转动机械作业
机械伤人
在机器完全停止之前,不准进行修理工作,修理的机械的机器中应做好防止转动的安全措施,如:所有有关闸板阀门应关闭。上述地点都挂上警告牌,必要时还应采取可靠的制动措施。检修负责人在工作前,方可开始工作
《安规》第35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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