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内容
|
危险点
|
控制措施
|
依据
|
办理工作票及许可证
|
措施未执行
|
办理工作票及许可证,确认安全措施执行完善,签字方可开工。
|
《安规》第78条
|
接电源及照明灯
|
人身触电
|
1、湿手不准从事接引电源工作。
2、电源线及灯具和电动工具绝缘应良好,电线无破损现象,同时使用漏电保护器。
3、电源线要架空。
|
《安规》第44、43条
《临时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
阀门检修
|
1、汽水伤人
|
拧松螺丝时,先松远离身体侧螺丝,再松近离身体侧螺丝,以防残留高温汽水伤人
|
《安规》第357条《电力安规》485条、668条、491条、356~360条
|
2、起重伤人
|
1、起吊前认真检查起吊设备(导链、钢丝绳)
2、起吊重物缓慢进行,以免摇晃
3、重物放在稳妥位置,防止倾倒滑动
|
《安规》第668、687、695条
《起重作业安全规定》
|
|
3、设备伤人
|
校正螺丝孔,不准用手指插入螺丝孔,以防轧伤手指。
|
《安规》第360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