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船舶航行中因稳性减小或丧失导致倾覆
(1)因平舱不当或货物重量分配不合理而造成货物向一舷移位;
预防措施:
① 装货前,应实测散货静止角;
② 静止角较小货物载于二层舱或未装满货舱时,应在舱内设置止移装置;
③ 按下列要求平舱:
对于粘性散货:货物应合理地平整到货物处所的边界。
对于非粘性散货:当静止角α≤30°时,按谷物平舱要求;
当30°<α≤35°时,应使货物表面不平度h< minB/10,1.5m;
当α>35°时,应使货物表面倾角远小于其静止角,且避免在货边界和舱壁之间 形成宽而陡的空隙。
(2) 承运含水量过高的易流态化货物时,因散货呈流态化而滑向货舱一舷。
预防措施:
① 装货前,要求托运人提供含水量等有效证明文件;
② 装货前和装货中,应检验散货含水量。当不满足要求时,应拒绝装货或启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