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氧气瓶、乙炔气瓶的运输规定
(1)瓶帽必须旋紧,轻装轻卸,严禁抛摔和滚碰撞击。
(2)汽车装运时,一般应横向卧放,头部朝向一侧;装载高度不得超过车厢高度;直立排放时,车厢高度不得低于瓶高的2/3。
(3)严禁与易燃易爆物品同车运输。
(4)严禁将氧气瓶与油脂或带有油污的物品同车运输。
(5)氧气瓶与乙炔气瓶不得同车运输。
(6)车辆应挂有“危险器”标志。
(四)用载重汽车接送施工人员规定
(1)取得交通管理部门的载客许可证。
(2)车厢拦板牢固,拦板高度不低于1m。
(3)车上指定安全监护人。
(4)不得超员;乘车人员的头、手不得伸出车厢拦板;车厢栏板上严禁坐人。
(5)乘车人员应随时躲避路边树木及道路上的障碍物。
在施工车辆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同车携带少量炸药(10kg)和雷管(20个),但应采取防震、防火措施;携带雷管的人必须坐在驾驶室内。
各类拖拉机挂车不宜做为载人交通工具;如做为载人交通工具,应遵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挂车连接装置必须牢固,刹车装置必须可靠。
二、非机动车运输
非机动车运输应遵守当地交通管理部门的规定。除指定驾车人外,其他人员不得驾车。重车在险路、弯路、陡坡或泥泞、冰雪、坑洼道路上行走时,车上人员应下车步行。重车下坡时应控制车速,不得任其滑行。数车同时运输,应保持一定的距离,不得并行和抢道。停车时必须把车刹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