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要加强用火及机电安全管理:
机舱、生活舱内使用的电炉、电灶、电茶壶等电热器必须密闭(可用CG2—4J封闭式电炉),并在周围用石棉分隔或衬垫。对机炉舱、厨房的烟囱,应注意观察,发现问题,及时予以调整。
机舱传动轴穿过泵舱壁处的气密防爆填料,要保持湿润;装运一、二级油品的泵房传动轴不能穿过机舱,以防油气进入,接触炉膛等灼热物,引起火灾爆炸。
泵舱、蓄电池间、物料间等场所,以及靠近货油舱5—10m以内的电气照明灯具,必须使用防爆型。油船内不得任意乱拉电线,油漆能起绝缘作用,不利于排除雷电,因此,避雷针头、防爆灯和白炽灯泡上不能涂刷油漆,防爆灯和白炽灯泡表面温度高,漆皮会被烤焦并起火。
7.严格控制动火焊接:
油船动火焊接,具有很大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应严格控制,特别是行驶中的油轮,更应从严控制火种。即使是空载,船舱内仍会有相当数量的油蒸气,空舱具有较大的空间,更容易形成爆炸性混合物。
必须动火焊接时,要按动火规定要求,采取气体测试,落实隔离,关闭阀门管道,备足灭火器材等防范措施,经过批准方准动火。动火结束时,要对现场全面检查、监视,以防残留火种引发事故。
8.油轮过驳时必须在安全区域:
油轮从事水上过驳作业时,应选择缓流、避风、深水等条件较好的水域,尽量远离船舶通航密集区、航道、重要的民用目标或者设施、军用水域。
9.油品装卸要安全:
装卸油品时,甲板面上的厨房不能动火,驾驶室,生活舱的门窗一律关闭,风斗转向背面,防止油气进入生活区和机炉舱。同时,应将甲板上所有的排水孔用木塞塞紧,以免油品溢出舷外。油舱透气管应装有呼吸阀。在海上航行或闭式卸油时,呼吸阀应置于自动调节位置;装油或压载时,呼吸阀应当置于全开位置,发生火警或雷雨天气停止装卸时,应置于关闭位置。呼吸阀的好坏和灵活,可利用开始装油速度缓慢时,进行检查和调节。
舱面油管法兰接口处,应当加铜片搭接。装卸油品时,必须接好接地电缆。接地电缆的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接地电阻不得大于0.5Ω。接软管时,必须先接好接地电缆,后接软管;卸油完毕,先拆软管,后拆接地电缆。橡胶、塑料等绝缘管道输送油料时,会产生静电,应当采用内壁衬有铜丝网,或在软管外加金属屏蔽层并接地。禁止用水冲洗刚拆下的油管和甲板上的残油,以防产生静电火花。
装卸油时,接、拆管道应当使用不发生火花的工具,操作要轻,严禁敲铲除锈。
10.油船洗舱时注意事项:
船舶进行洗(清)舱、驱气或者置换,应选择安全水域,远离通航密集区、船舶定线制区、航道、渡口、客轮码头、危险货物码头、军用码头、船闸、大型桥梁、水下通道以及重要的沿岸保护目标,并在作业之前报海事管理机构核准后方可进行。进行洗舱、驱气或者置换作业期间,不得检修和使用雷达、无线电发报机、卫星船站;不得进行明火、烤铲及其他易产生火花的作业。油船洗舱时,还要做好接地和水温、水压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