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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地铁火灾的特点及防护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0年12月17日

  (三)设置火灾自动报警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建筑消防设施

  由于地铁发生火灾时,从外部救援难度很大,在一定程度上要依靠其自身的建筑消防设施控制并扑灭火灾,因此在地铁全线应全面设置火灾自动报警系统,以便及时发现火灾事故,并利用自动报警装置联动相应的灭火设施和排烟设备,控制火势的蔓延和烟气的扩散,为迅速有效地扑灭火灾和疏散被困人员奠定基础。列车上应设置足够的消防设施,包括灭火器、细水雾喷淋系统、火灾探测器等整套车载自动火灾探测消防系统,与常规的灭火器配合使用。在区间隧道的顶端应安装移动式灭火系统,一旦列车着火,可自动移至着火点,实施灭火。根据国外地铁的经验,在车站公共区一般不安设自动喷淋系统,以免地滑而影响疏散速度,但可考虑在车站公共区的两头一定范围内设置自动喷淋系统,因为这些区域往往是零售点、书报摊等易燃物集中所在地,而在中间的人行密集区域,可不设置自动喷淋系统,仅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即可。

  (四)保证人员安全疏散

  列车在隧道内发生事故时,乘客若只能从列车前后端的紧急疏散门下车则不利于乘客的疏散,应采取措施,保证乘客及时疏散。检票口和栏杆的设计、车站内广告牌的设置,都不得影响人员的安全疏散。应将零售店和报摊点集中在站厅层两头的安全区域,以保证在站厅中间留出疏散的空间和通道。应设置列车紧急情况通报按钮与手动开车门装置,断电时,车门能自动打开,以及司机室与车厢之间的紧急疏散门、列车前部的逃生门等装置。列车上还应设置足够的滚动显示条、液晶显示屏,以及广播系统,以备火灾时引导乘客疏散。

  (五)设置足够的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标志

  由于地下建筑,特别是公共地下建筑内人员的流动性很强,对建筑内的情况并不很熟悉,因此建设单位应在地铁通道设置足够的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标志,从而为火灾时人员的迅速逃生提供有利的条件。实验表明,足够的应急照明装置和疏散指示标志能够大大提高火灾时人员的安全逃生系数。事故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的备用电源若采用数量较少,且照度不足的蓄电池,就不能满足火灾时疏散的需要,所以应采用自发光标志和带电源的疏散标志相结合的原则,按照《地下铁道设计规范》的规定,在必要地点设置带电源或蓄电池的应急标志,同时在其他部位设置自发光的疏散标志。蓄电池的事故照明装置应采用集中蓄电池,以减少维护费用。

  (六)提高相关人员的消防素质

  应对主管人员和有关的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培训,使其具备一定的知识,懂得对火灾的预防、扑救和逃生方法,尤其是对于一些日常的火灾隐患,应能够及时地发现和消除,把火灾的发生遏制在萌芽状态。同时,应制定切合实际的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提高火灾时的人员疏散及控制初期火灾的能力,从而最大限度地降低火灾危害后果。

  随着城市经济的飞速发展和亟待解决的日益增涨的人口数量而导致得出行问题,地铁的建设高潮已经来临。然而,地铁中的火灾发生率及火灾所造成的严重的损失同样令人担忧。在2008年北京奥运会期间,更应该把地铁火灾的安全防护放在首位。要坚持以预防为主,在设计、建造以及运营期间都要贯彻防火意识,从方方面面消除火灾隐患,确保安全,让地铁成为城市中最安全快捷的主运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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