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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当前辖区道路沿线非机动车交通管理现状与对策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1月29日

摘   要:在当前的基层尤其是农村路面交通管理工作中,非机动车交通管理成为一个重要的工作组成部分。非机动车保有数量及非机动车驾驶人在交通事故中的肇事率均成激升趋势。正确掌握和分析辖区非机动车及驾驶人现状,积极依法整治非机动车行车秩序,对非机动车交通进行合理引导,在日常工作中降低非机动车违法带来的事故隐患,应成为农村路面交通管理的一个不可忽视的工作重心。
       
       
       
        近年来,随着农村经济的发展和群众出行方式的改变,辖区道路交通环境出现了一些明显的变化。一方面是机动车数量逐年增加,另一方面,大量以电动自行车为代表的非机动车进入农村家庭,以其价格低廉、出行便捷的优势,迅速取代了以往的人力自行车;其在辖区农村的数量增长趋势与保有量,均远远超过机动车数量,农村道路的交通方式中,非机动车交通已成为重要的组成部分。
         由于基层交警单位的人力等资源限制,加之近年来机动车增长较为迅猛的趋势,长期以来,我们的工作重心一直偏向于路面的机动车交通管理,在非机动车管理方面缺乏足够的重视和完善的思路,从而造成非机动车违法的现象普遍存在,对道路交通安全的影响十分严重,在农村道路及国省道沿线集镇农村地区,该现象已成为交通事故重大伤害的主要源头因素。
        基于上述论点,笔者认为在农村深入调查分析非机动车交通现状,制定执行非机动车管理相关法规,通过广泛深入的交通安全宣传,结合日常执勤工作,合理引导,严格管理,切实降低辖区非机动车违法行为,从而杜绝道路交通事故的一个重要源头,这无论是从事故预防工作,还是从辖区交通管理长效机制而言,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一、 当前辖区非机动车交通现状与特点
        由于非机动车在管理上未能形成机动车管理的健全体系,致使整
        个辖区的非机动车保有量无从估算。在日常工作中,笔者只能以取样的方式对辖区各重点路段和村民居住点进行调查。具体做法是在各时段对重点路段进行非机动车流量的统计,从而得出非机动车交通在交通流量中的比例;深入农村进行排查,以较具代表性的农村为调查对象,着重调查该村非机动车保有量、驾驶人年龄、性别构成比例、出行时间及距离、日常车辆停放场地等方面情况,并形成数据,进一步分析非机动车交通在辖区的特点,从而有针对性地提出管理思路与对策。
        在对非机动车交通的组成的调查中我们发现,在农村中使用该交通方式的人群主要以中老年人、妇女及外来人员为主,电动自行车普遍被应用于近距离交通诸如上班、赶集等需要,少部分被用于货物运输。在被调查的三个辖区农村里,电动车户有率均达到了70%以上,排除其中单独成户的年迈老龄人口,电动自行车事实上已经在农户内得到了普及。通过调查,我们可以知道辖区非机动车流量的分布是不均匀的,较密集地分布在各村民聚居的集镇、农村道路附近,且时间性较强,结合辖区事故的地域与时段分布特性来看,这种规律对我们加强路面管理及事故预防工作是相当有参考价值的。
        非机动车行驶速度方面,存在一个明显的趋势,即近年来出售的新款电动车,其最大车速已可达40KM/h甚至更高,而早期的电动车一般最高在30KM/h。农村群众普遍愿意购买车速较快,爬坡能力较好的电动自行车,对制动、平衡、安全等方面考虑较少。由于电动车行驶速度快、行驶时悄无声息,而农村道路一般较为狭窄,行人避让不及,导致电动车与行人相撞的事故时有发生。
        作为调查的一项重点,我们着重对非机动车驾驶人做了调查,在排查中我们发现,几乎所有非机动车的驾驶人均未经过任何形式的驾驶培训,由于交通安全宣传在非机动车驾驶方面内容的滞后与缺失,大部分群众也缺乏应有的交通安全常识。事实上,绝大多数群众就是因为非机动车“无须考领驾驶证”的方便才青睐电动自行车。而我们知道,正规的驾驶技能培训不仅包含了单纯的驾驶技术教学,还包括了大量的交通安全法规、交通安全标志辩识等参与交通行为所必不可少的常识,这对安全的参与交通而言,是极其重要的。在电动车车速甚至接近摩托车的条件下,驾驶技能的缺失与交通安全法规的淡薄乃至空白,是诱发交通事故最大的隐患。
        出于非机动车驾驶人本身的交通素质及目前交通管理工作中对非机动车不够重视等原因,使得在广大集镇农村中行驶的非机动车,普遍存在交通违法行为。在笔者所在的辖区,由于330国道沿线集镇和村庄分布密集,出行人员车辆频繁,而国道交通流量巨大,这些非机动车在行驶中存在的违法行为成了诱发交通事故的潜在因素。尤其在村民出行的高峰时段,非机动车在各道口与机动车争道抢行,在交叉路口干扰机动车行驶、在机动车车道违法停放车辆等违法行为,无不严重威胁着辖区交通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自身的安全。尤为令人担心的是,部分家长出于对交通法规的无知,竟然对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自行车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的行为熟视无睹。基于当前非机动车的源头管理相对松散无序的现实,在实践操作中对非机动车的违法行为不可能得到机动车违法般的严格管理,在一定程度上也助长了交通参与者的违法惯性。作为非机动车交通组成的主要因素,促进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素质提高必须纳入我们的日常交通管理工作并形成一个重要的组成部分,这是切实改进辖区非机动车交通环境、抑制辖区交通事故形势多发的有力切入点。
        二、非机动车交通对辖区道路交通的干扰及与交通事故的关系
        目前,辖区330国道是我们日常工作中的重点管理道路,该道路已基本实现了机非分隔,在一定程度上减少了非机动车行驶时对高速行驶的机动车的干扰。但是,辖区其余县乡道路与农村康庄工程道路仍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合行驶的道路形式,此外,330国道部分路段如岭下镇路段,也存在着大量道路开口,均存在非机动车交通对道路交通的干扰,成为潜在的事故隐患。主要表现为如下几个方面:
        1,  车道内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争道抢行。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争道抢行的违法行为,多数发生在混合行驶的道路内,但在330国道部分路段也有发生,笔者认为引发此类行为的因素分主观和客观两类。其主观的原因,是非机动车驾驶人本身素质与意愿的表现。通常人们出行都有特定目的,特别是辖区企业内驾驶非机动车上下班的群众,都有快点到达目的地而争先恐后的心理,部分交通安全观念相对淡薄的驾驶人会贪图便捷,或把非机动车行驶到机动车道内,或者试图超越在混合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从而对机动车道内的交通秩序形成干扰,极易引发事故。其次,在农村道路形成非机动车与机动车争道抢行的现象也有客观因素的作用,以本辖区为例,部分县乡道路与康庄工程道路在路宽设计上均存在不足,且农村道路两侧堆放物及车辆停放占道情况较为严重,客观上造成了非机动车与机动车混行的不良交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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