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客运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构建和谐交通大格局的对策
(一)加强对客运驾驶人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的教育,提高客运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
一是根据诸多交通事故的分析,就驾驶人而言,除了驾驶技术的原因外,思想素质低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要从正确的人生观、道德观、价值观入手,运用正反面两个方面的典型事例,教育他们遵章守法,养成良好的道德情操。
二是在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中,要形式灵活多样,注重内容,讲究实效。定期对辖区客运车主、驾驶人凳记造册分期分批进行安全知识、交通法规、职业道德等较为系统的强化学习培训,对违法驾驶人采取抄报制度和办班培训。
三是探索在新的运营机制下群管群防群治的新路子。客运企业要成立驾驶人安全协会等组织形式,公布客运驾驶人违法举报有奖电话,作为群管组织和社会化管理的一种模式,在组织驾驶人学习教育和开展安全宣传教育以及维护驾驶人的合法权益,充当政府与群众之间的桥梁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
(二)对客运车辆提高强制检验的频率,保障车辆技术状况的良好,预防机械事故发生。交警部门严把客运车辆检验关,技术数据不合格的决不放过,修理后再上线检测,直至合格,同时增加检测频率。客运单位要建立“例保”、“例检”制度,尤其是中长途客运车辆要建立强化“日检”和“趟检”制度,选派技术能力强的检验人员从事车辆检验工作,搞好检验记录,并定期对客运车辆的制动系统、转向系统等进行拆解检验,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杜绝机械故障而引发事故。
(三)加快客运车辆更新换代的步伐。客运部门在使用客运车辆过程中,要注意听取车主、驾驶人对车辆使用情况反映,如技术性、安全性、稳定性都较差的车辆,要立即更新,并向有关部上报。政府部门要从政策上、管理上扶持客运“正规军”的发展,加快客运车辆加快更新换代的步伐。
(四)树立社会正气,取缔公路“三乱”,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交通部门要提高客运市场管理、客运运力安排的宏观调控能力,搞好客源和运力的协调平衡,做好客运市场的“源头”管理,并加强客运审批线路的实地考察,促进客运市场朝健康、有序、高效方向发展。
(五)加强路面检查管控力度。交警部门要划分责任路段,强化对客运车辆的路面管控和检查,对超速、超员、人货混装、车况不良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及时纠正,严肃处理。只有强化源头管理和路面纠查,使静态管理和动态管理有机的结合起来,才能把交通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保护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六)加强从业人员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期间,要对所有客运企业和客运场站的法人、安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管理人员以及驾驶人开展一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客运企业负责人、相关从业人员和驾驶人提高安全意识,自觉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严格落实各项安全制度。
(七)健全完善客运车辆监管机制。对于发生超速行驶、客车超员、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或者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客运车辆,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在依法查处、处理的同时,要将有关情况及时通报交通、安监部门,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客运企业交通安全状况,做到安全警钟时时敲。有条件的地方,建立和完善客运车辆交通违法行为举报奖励机制,对举报属实的,及时兑现承诺,公开予以奖励,让交通违法形成“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的境地,逐步构建“人人参与管交通”的和谐交通大格局,从而形成良好的社会监督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