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隧道安全保障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2月08日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公司安全管理制度》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为预防和控制重特大事故的发生,减少事故中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制定本项目隧道安全保障措施。
        一、隧道工程一般安全措施:
        1、施工中应加强对围岩及支护的检查,掌握围岩及支护的变形位移情况。如发现隧道内有险情,必须在危险地段设置明显标志或派专人看守,并迅速报告施工现场负责人及项目部负责人,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情况危险时,应将工作人员全部撤离危险区。
        2、所有进入隧道工地的人员,必须按规定配带好安全防护用品,遵章守纪,听从指挥。
        3、供电设施及线路应满足用电规范要求,主线、支线走向流畅,电线接头、闸刀应安装牢固,禁止使用裸露开关,动力机械应设安全防护,电动工具应加强检查,彻底杜绝非电工人员私拉接电线、电器现象。
        4、进洞前应作好洞口工程,稳定好洞口的边坡和仰坡,作好天沟、边沟等排水设施,确保地表水不致危及隧道的施工安全。
        二、洞口、开挖、凿孔及爆破施工安全操作规程:
        1、洞口施工安全要点
        (1)洞口路基及边、仰坡断面应自上而下开挖,一次将土石方工程作完,开挖人员不得上下作业。
        (2)边、仰坡以上山坡松动危石应在开工前清除干净;施工中应经常检查,特别是在雨雪之后,发现松动危石必须立即清除。
        (3)爆破后应清除边、仰坡上松动石块后,方可以继续施工。地质不良时,边、仰坡应采取加固措施。
        (4)端墙外的土石方开挖后,要对松动岩石进行支护。
        (5)隧道门及端墙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规定:
           砌体工程脚手架、工作平台应搭设牢固,并应设有扶手、栏杆。脚手架不得妨碍车辆通行,起拱线以上的端墙施工时应设安全网,防止人员、工具和材料坠落。
        2、开挖、凿孔安全要点:
        1) 开挖人员到达工作地点时,应首先检查工作面是否处于安全状态.详细检查支护是否牢固,顶板和两帮是否稳定,如有松动的石、土块或裂缝应予以清除或支护。
        2) 机械凿岩时,宜采取湿式凿岩机或带有扑尘器的干式凿岩机。
        3) 采用风钻钻眼,应先检查机身、螺栓、卡套、弹簧和支架是否正常完好,管子接头是否牢固,有无漏风,钻杆有无不直、带伤以及钻孔堵塞现象,湿式凿岩机的供水是否正常,干式凿岩机的捕尘设施是否良好,不符合要求者应予修理和更换。使用带支架的风钻钻眼时,必须将支架安置稳妥。风钻卡钻时,应用板钳松动拔出,不可敲打。未关风前不得拆出钻杆。风钻支架安置稳妥可以防止断钎伤人;未关风前拆除和敲打钻杆均系违反操作规程,极易发生事故。
        3、爆破施工安全要点:
        (1) 装药与钻孔不宜平行作业。爆破工作涉及到洞内各工作人员和机械设备的安全,必须有人统一指挥,并由经过专业培训且持有爆破操作合格证之专业爆破人员进行作业。
        (2) 进行爆破时,所有人员应撤离现场,其安全距离为:
        ① 独头巷道不少于200m;
        ② 全断面开挖进行深孔爆破(孔深3-5m)时,不少于500m。
        (3) 装药前应检查爆破工作面附近的支护是否牢固;炮眼内的泥浆,石粉应吹洗干净;刚打好的炮眼热度过高,不得立即装药,如果遇有照明不足,发现流砂、流泥未经妥善处理,或可能有大量溶洞涌水时,严禁装药爆破。
        (4) 洞内爆破不得使用黑色火药。
        (5) 为防止点炮时发生照明中断,爆破工应随身携带手电筒。严禁用明火照明。
        (6) 采用电雷管爆破时,必须按国家现行的爆破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进行,并应加强洞内电源的管理,防止漏电引爆。装药时可用投光灯、矿灯照明。起爆主导线宜悬空架设,距各种导电体的间距必须大于1m。
        (7) 爆破后必须经过15min通风排烟后,检查人员方可进入工作面,检查有无“盲炮”及可疑现象;有无残余炸药或雷管;顶板两帮有无松动石块;支护有无损坏与变形。在妥善处理并确认无误后,其他工作人员才可进入工作面。
        (8) 装炮时,应使用木质炮棍装药,严禁火种。无关人员与机具等均应撤至安全地点。
        (9) 两个工作面接近贯通时,两端应加强联系与统一指挥。岩石隧道两工作面距离接近15m(软岩为20m),一端装药放炮时,另一端人员应撤离到安全地点。导坑已打通的隧道,两端施工单位应协调放炮时间。放炮前要加强联系和警戒,严防对方人员误入危险区,贯通后的导坑应设专人看管,严禁非施工人员通行。
        三、洞内运输施工安全要点:
        1、各类进洞车辆必须进行检查,并处于完好状态,其制动必须可靠,严禁人料混装。
        2、进洞的各类机械与车辆,宜选用带净化装置的柴油机动力,燃烧汽油的车辆和机械不得进洞,但能保证通风良好,可达到规定的“通风防尘”要求的例外。
        3、所有运载车辆均不准超载、超宽、超高运输。运装大体积或超长料具时,应有专人指挥,专车运输,并设置显示界限的红灯。
        4、进出隧道的人员应配戴防护用品,走人行道,不得与机械或车辆抢道,严禁爬车、追车或强行搭车。
        5、无轨运输应遵守下述规定要求:
        (1)、洞内运输的车速应进行控制,不得超过:机动车在施工作业地段单车10km/h,会车时5km/h;机动车在非作业地段单车20km/h,会车时15km/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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