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 况:
井下车辆在使用过程中,一些部位出现开焊现象,需进行补焊和加工。我工区计划在东副井底进行施焊。为了保证焊接期间的安全,特制定以下安全措施:
二、烧焊地点:东副井底
三、项目负责人:田雷霆 安 全 负责人:崔建军
技术负责人:冯国庆、胡志勇 停送电负责人:徐建斌
时间为:早7:00——晚19:00(早班由崔建军现场总负责,午班由温建红现场总负责)
四、准备工作:
1、将电焊机及所用的工具、材料以及消防设施由地面下放至东副井底,保证设备齐全,并确保达到完好标准。
2、将电焊机接在候车场的配电硐室开关上。
3、清理工作现场,烧焊20米范围内严禁码放易燃、易爆杂物及物品,保证周围无安全隐患。保证焊接地点清洁。
4、现场必须配置两个灭火器和专用水管、两个沙袋及两把消防锹,烧焊周围20米范围内用水洒湿。
5、针对柴油箱部位,划分保护区,放置醒目的标识。施焊过程中,严禁进入保护区域焊接。
五、安全技术措施:
1、焊工在施焊作业时,必须严格遵守《电焊工操作规程》。
2、所有参加本次作业的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并听从现场项目负责人的指挥。
3、拆接电源线及停送电要严格执行寺河矿《寺河矿停送电管理制度》, 电焊机接地极必须接在配电硐室的总接地极上。
4、所有参加本次作业的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高空、起重、烧焊作业管理规定》,并听从现场项目负责人的指挥。
5、烧焊前,由现场负责人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现场技术负责人、现场停送电负责人,到位并确认安全后,在施工地点20米范围内设立警戒线,严禁非作业人员进入。
6、倒焊时,必须做好保护,防止焊渣伤人。
7、施工过程中,专职瓦检工必须加强焊接点20米范围内瓦斯浓度的检查,各项作业负责人和焊工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的便携式瓦检仪。一旦浓度超过0.5%。立即停止作业,切断电源。
8、严禁带电调节电焊机电流,以防引起火花;电焊机不得放置在有淋水或有积水的地方,地线必须与焊件可靠连接,并且执行就近接地的原则,严禁通过其它物体接地。电焊机必须可靠接地,设专人看护。
9、氧气、乙炔在工作时,分别由2个人负责氧气、乙炔瓶的安全,氧气瓶、乙炔瓶相距不小于5米,距烧焊现场不小于10米,且垂直放置,严禁倒放、斜放。
10、烧焊后必须作业现场清理干净,并将烧焊地点10米范围内用水浇湿,并留人监护1小时确认无误后,方可撤人。
11、烧焊完毕,要及时将电焊机回收至地面大班房。
12、作业完毕后必须向值班室、调度室汇报。
13、所有负责人必须到现场,检查符合施工条件后方可开工。
14、烧焊前必须在调度会上打烧焊报告。
15、烧焊完毕,要及时拆电焊机电源和设备并回收上井。
16、安监工、瓦检工、安全负责人现场把关,并填写安全检查单,确认安全后,方可开工。
负责人签字表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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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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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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瓦检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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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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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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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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