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类别
按照《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规程》的规定,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检验分为验收检验和定期检验两种。
验收检验:对新增、大修或改造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的检验。
定期检验:对在用的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的检验。
2.检验周期
定期检验:每年进行一次。
3.检验内容
验收检验、定期检验检验内容相同。
(1)整车检查。车辆必须具有国家统一制定的牌照,有关技术资料及档案齐全;车辆按国家标准设置的各种仪表应齐全有效。装载运输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或行驶于危险场所的车辆,必须符合相应特殊安全要求。
(2)动力系检验。发动机的安装应牢固可靠,连接部位无松动、脱落、损坏。点火系、燃料系、润滑系、冷却系应性能良好,工作正常,安装牢固;线路、管路无漏电、漏水、漏油现象。
(3)灯光电气检验。各种车辆灯光的配置应符合设计技术要求。蓄电池车辆,蓄电池金属盖板与蓄电池带电部分之间必须有1S1nm以上的空间,如盖板和带电部分之间具有绝缘层时,则其间隙至少要有10mm。绝缘层必须牢固,以免在正常使用时发生绝缘层脱落或移动。
(4)传动系检验。
(5)行驶系检验。
(6)转向系检验。
(7)制动系检验。电瓶车的制动联锁装置应齐全、可靠,制动时联锁开关须切断行车电动机的电源。
(8)工作装置检验
1)叉车门架应设有防止货叉架升到最高位时脱出的限位装置。.货叉在叉架上的固定必须可靠,能防止货叉从叉架上脱落和货叉横向滑移和脱落。
2)属具在叉架上固定必须可靠、能防止属具从叉架上脱落和防止属具横向移动。
3)货叉架下降速度在任何情况下,不得超过600.mm/s。货叉自然下滑量不大于100mm,门架(或货叉)倾角的自然变化量不大于2°。
4)货叉不得有裂纹,如发现货叉表面有裂纹,应停止使用。货叉两叉尖应该等高,两叉尖高度差不得超过水平段长度的3%。货叉由于使用磨损,货叉水平段和垂直的厚度不得小于原值的90%及以下。
(9)专用机械检验
1)升降倾斜油缸。油缸应密封良好,无裂纹和漏油现象。油缸应达到额定的工作压力和动作时间,倾斜油缸应灵活可靠地使属具倾斜;升降油缸应能平稳地升降属具及载荷,支承载荷时,油缸柱塞的回缩量应符合设计规定值。
2)锁止机件齐全,无裂纹、变形。开启、锁止灵敏可靠。
3)专用机具(叉、铲、斗、吊钩、滚、轮、链、轴、销)结构件(门架、扩顶架、臂架、支撑台架)应完整,无裂纹,无变形,磨损不超限,连接配’合良好,工作灵敏可靠。
4)液压系统管路必须畅通,密封良好,与其他机件不磨不碰,液压分配器上必须有铭牌和功能指示牌,液压元件应配合良好,无泄漏。
5)操纵手柄(杆)无变形,轻便灵活,工作可靠。
6)安全阀动作灵敏可靠,功能元件齐全有效。
7)工作部件在额定速度范围内不应有爬行、停滞和明显的冲动,应符合设计要求。
4.检验结论
检验结论分为合格;不合格、复检合格、复检不合格四种。
(1)合格:重要项目全部合格,一般项目中不合格项不超过5项的判定为合格。
不合格:不满足合格条件的判定不合格。
(2)对于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使用单位对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后,由检验机构对该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进行复检,满足合格条件,判定为复检合格;不能满足合格条件的,综合判定为复检不合格。
5.检验前的准备
(1)按被检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的类别和复杂程度,准备相应的检验工具和仪器。
(2)露天检验应在无雨情况下进行。
(3)检验现场具有足够的承载能力,坡度不超过10%。
(4)检验现场环境符合相关标准中对检验场地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