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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务部门行车安全措施

  
评论: 更新日期:2014年03月19日


        14.保留列车恢复运行确需进行列检技术作业时,须由调度所车辆调度员向所在车辆段下达“保留列车恢复运行,指定进行列检作业”的调度命令,列检作业人员重点对列车的车钩连接、闸瓦及闸瓦插销状态进行技术检查和确认。
        15.保留列车在车站发车前须进行试拉。
        三、防止调车作业碰轧脱轨器安全措施
        1.调车领导人编制调车作业计划,涉及运行的线路上有固定脱轨器(具有联锁的除外)时,在调车作业通知单记事栏标记 “T”,遇线路停留车辆距脱轨器不足30米时,在记事栏标记 “近T”;编制货物线、专用线调车作业计划时,应了解装卸作业进度,遇不能准确掌握装卸作业是否结束或倒调正在装卸作业的车辆时,在调车作业通知单记事栏标记“看T”。
        2.调车领导人在传达计划时,对有脱轨器(防护牌)线路的作业应重点传达;调车指挥人在作业分工时,应布置重点检查。
        3.一批作业结束后,遇停留车辆距脱轨器不足30米,调车人员应立即通知调车领导人。调车作业连挂距脱轨器不足30米的车辆时,必须一度停车,确认已经采取防溜措施后,方准挂车。
        4.在到发线上列检作业未结束前,禁止向该线路放行调车车列。
        四、专用铁路机车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认真执行《沈阳铁路局专用线段管线专用铁路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严格按专用铁路机车进入国铁接轨站作业办法和专用铁路专用车场作业办法进行作业。
        2.专用铁路列车、调车车列和单机禁止在无隔开设备或平行进路的线路上同时作业;走行线或交接场与正线、到发线无隔开设备或平行进路的车站,在办理国铁接发列车、调车作业的同时,禁止接入专用铁路列车、调车车列和单机及调车作业。
        3.专用铁路机车只准在《站细》规定的作业区域内进行调车作业,禁止在站内其他线路上作业,在集中区作业时,必须执行钩钩联控制度,在非集中区必须执行钩钩要道还道制度。
        4.专用铁路机车在固定区域作业时,只负责专用铁路作业车的取送和为取送专用铁路作业车而进行的倒调作业。严禁车站利用专用铁路机车为国铁进行调车作业。
        5.规定不准进入正线、到发线及国铁其他线路的专用铁路机车,严禁进入上述线路。
        6.车站指派固定人员按《站细》规定,对专用铁路调车组人员负责防溜的车辆进行检查,并及时填记停留车揭示板。
        7.专用铁路列车、调车车列和单机进站前,必须在进站信号机(按调车方式运行时为相应调车信号机)前一度停车,与车站进行联控后,方准开放进站信号,进入站内线路。车站进站信号(调车信号机)与专用铁路信号机有联锁关系时,在专用铁路信号机前停车联系。
        8.禁止利用车站调车人员为专用铁路进行有偿或无偿的调车作业。
        五、动车组运行区段人身安全控制措施
        1.车站所有现场作业人员必须熟知动车组本站运行时刻。动车组通过(到达、出发)前,进路上所有车站作业人员、机具必须提前15min停止作业并下道,撤至距线路钢轨头部外侧5m以外。
        2.接通过的动车组,需对线间距小于6.5m的邻线待避动车组的货物列车进行简略制动试验时,作业人员禁止在两线路之间进行。
        3.动车组通过车站前15min,车站值班员对邻线上动车组通过一侧有调车人员作业时,应及时通知调车指挥人,并由调车指挥人负责指挥作业人员停止相邻线路的调车作业(线间距离超过6.5m时除外),人员撤离列车通过一侧。
        4.动车组通过车站前15min,相邻线路的道岔清扫、除冰、除雪、核对现车等作业人员必须停止作业,撤到规定的安全处所避车。
        六、越出站界或跟踪出站调车防止开放列车出发信号安全控制措施
        越出站界或跟踪出站调车时,尾部不得越过相对方向进站信号机(站界标)。
        七、防止挂有空货车的货物列车脱轨的安全措施
        (一)空货车(不包括机械冷藏车的机械车、游车视为空车,以下同)应集结整列编组;确有困难时,空重混编货物列车中空货车应成组编挂,每组不得少于3辆,每组少于3辆时,必须编挂于机次。
        (二)整列由L18型车辆组成的列车限速90km/h,其它挂有空货车的货物列车限速68km/h,(通霍线为70km/h)。
        (三)对上述限速的列车的列车编组顺序表和列车编组通知单按以下办法标注:
        1.编组始发站、有改编作业的车站及更换机车无改变作业的车站由车站指定人员在列车编组顺序表和列车编组通知单右上角加盖“限速XXkm/h”印章(已正确加盖的除外),如因改变作业使列车限速发生变化等情况或不需限速时,还应注销原“限速XXkm/h”印章,并加盖车站站名章(始发站除外)。“限速XXkm/h” 印章规格为20mm×60mm,其中XX为相应的限速值。
        2.山海关站上行重车原则上开行整列。特殊情况需空重混编时(含直通),在“列车编组顺序表、列车编组通知单”上注明“空重混编”并通知北京局调度员。
        (四)车站加盖或注销限速印章的情况由指定人员通知车站值班员。在列车出发前10 min,车站值班员向列车调度员报告,列车调度员应重点掌握并及时通知有关相邻铁路局调度员。
        上述列车运行晚点或早点时暂按正点统计。
        八、确保百辆空车和组合列车的安全措施
        1.安装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车站,调车作业应使用无线调车灯显设备并与列车运行监控记录装置配合使用。暂未安装相应无线调车灯显设备的车站应有计划地逐步安装。
        2.接发列车时,能进入接发列车进路的线路没有隔开设备或脱轨器,不准调车;有隔开设备或脱轨器时,应处于隔开或脱轨位置,有关人员要严格控制速度。
        3.接发列车时,站内能进入接发列车进路的线路没有隔开设备或脱轨器停留车辆的,应对防溜措施提前进行检查,具体办法车站制定。
        4.禁止跟踪调车作业。
        5.各车站应结合设备情况制定特殊情况下需拆组或摘车时到发线运用及调车作业方案。
        九、侵入正线调车作业安全控制措施
        1.中间站侵入正线调车作业时,车站值班员须向列车调度员提出请求,列车调度员根据车站请求和列车实际运行情况,以口头方式指示车站是否可以侵入正线调车作业。
        一批作业多次利用正线调车时,车站值班员可一次向列车调度员提出请求。调度员不能一次批准时,车站值班员应分别请求。通信记录装置良好时,可不在《调度命令登记簿》内登记列车调度员口头指示。
        2.侵入正线调车变更作业计划时,必须停轮传达,计划不清不准作业。
        3.越出站界调车及跟踪出站调车时,要严格办理手续,并在控制台揭挂表示牌(帽),确认车列全部返回车站并收回凭证后,方可摘下表示牌(帽)。计算机联锁车站具体防护办法由站段自定。
        十、货物列车在长大下坡道运行安全控制措施
        1.货物列车必须在接近长大下坡道区间的车站(除阿尔山站外)停车。发车前,挂有列尾装置货物列车由司机负责制动试验,车站发车人员须确认列车尾部最后一辆处于制动状态,通知司机缓解,确认尾部最后一辆缓解后通知司机,具备发车条件后,按规定发车。车站未通知司机缓解时,司机不得缓解。遇列尾装置故障或和龙线八家子站开往福洞方向不挂列尾装置的货物列车,停车再开前,由车站负责进行列车简略制动试验。
        2.经白阿线运行的货物列车,在乌兰浩特站和阿尔山站车辆检车员随车添乘,对沿途加挂车辆进行检查,确保列车运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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