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是施工人员自身安全意识淡薄引发的交通事故。有些施工人员素质不高,不服从安全员、安全经理的管理,不按规定穿着反光背心或施工时随意走动及穿插行走,引发事故;有些施工人员安全施工意识较为淡薄,在思想上先入为主地认为别人应避让他,思想放松警惕,再加上正常行驶车辆车速过快,且有些车辆超宽,容易被行驶车辆刮倒或撞倒,引发交通事故。
三、预防施工路段重特大事故发生的对策
一是要加强对施工单位的资质审查和
。要会同路政管理部门,把好入口关,加强对施工单位施工资质的审查和施工现场的安全监管,设立施工单位事故预防保证金制度,重视对违规操作的整治和处罚工作。每月组织施工单位召开“安全例会”,或参加管理处的施工安全例会,对施工安全管理情况进行通报、讲评,对施工企业实行安全资质评定制度,建立安全管理奖罚分措施,按施工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打分定级,对安全资质不合格的单位,开除其施工资格。要对施工路段长度、间隔、现场标志,材料堆放,施工人员着装等方面严格按国家颁布的有关标准进行日常管控工作。通过宣传《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播放《关爱生命,安全出行》等宣传教育警示片,教育广大施工人员、安全管理人员强化安全责任意识,自觉落实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二是要警力前移,加大巡逻力度,强化对施工路段的路面管控力度。要充分发挥警务站的作用,坚持对路面24小时监控,实行白天见警车,夜晚见警灯,重点施工路段见警察,巡逻辐射整个路面,第一时间发现路面上的各种交通违法,并及时纠正。同时,切实加强对高速公路上施工路段的监控力度,分段建立施工安全管理责任制,落实到每个民警专职专责。责任民警在巡逻中,要规范标志标牌设置,充分发挥预警警示作用。在日常巡逻中要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标准规范设置标志标牌,对于距离不足的,及时纠正;标牌毁损的,及时补足;被风吹倒或被车刮倒、挪移的,及时归位。
三是要加强对高速公路上各种严重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要依据车流情况、天气条件、重大节日等,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专项整治,加大教育处罚力度,形成 “高压”态势。针对超速行驶、长期占用超车道或应急车道、违规穿插等严重违法行为,充分利用现有各种科技装备,例如雷达测速仪,多功能现场勘查车、电子卡口、照相机等,不定时、不定点地实行监控,快、准、狠的予以处罚,从心理上对驾驶员造成震慑,减少超速、违法超车、疲劳驾驶、长期占有应急车道等各种违法行为的发生,从严从快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切实加强对施工路面的安全管理。
四是要加强施工路段的交通安全宣传工作。在新闻媒体或高速公路入口,特别是高速公路收费站站口发布施工信息,张贴“安民告示”提醒司乘人员降低车速,按路标谨慎驾驶。要对所辖县市重点单位及高速公路沿线的中小学校、乡村进行高速公路交通安全宣传,特别是高速公路施工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防止车辆在施工路段违法,防止行人、村民上高速公路行为的发生,营造人人关注交通安全的良好氛围。要在新闻媒体中,经常对高速公路上不规范的施工行为进行曝光,让广大群众和社会舆论监督。
五是要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制定《超宽车辆通行保障预案》、《恶劣天气条件下施工安全保障预案》、《交通事故疏堵保畅预案》等一系列工作预案,明确规定超宽车辆通行施工路段、恶劣天气条件下确保施工安全、施工路段道路拥堵等情况下应采取的措施,进一步维护道路的平安畅通,预防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