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对策
农业、农村、农民“三农”问题始终是中国最主要的问题。中央反复强调,没有农民的小康就没有全国人民的小康,没有农村的现代化就没有国家的现代化,没有农村的社会治安稳定就没有国家的稳定。农村道路存在的交通安全问题,不仅危及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且影响农村地区社会治安稳定,影响农村经济社会发展。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必须高度重视,进一步健全综合治理机制,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全面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一)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深入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等方方面面,应当进一步完善政府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按照“政府领导、部门协作,社会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要求,以创建“平安畅通县区”活动为载体,构筑县、乡镇、村三级道路交通
络,在乡镇设立交通安全专兼职管理员的基础上,在行政村设立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络员。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县、乡镇政府安全生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明确道路交通安全目标任务,实行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县人民政府要与各乡镇政府和公安、交通、安监、农机、宣传、教育等有关部门签订交通安全责任状,切实将道路交通安全责任落实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单位。坚持交通安全联席会议制度、安全形势分析研究制度、安全责任考核制度、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认真落实考核评估和奖惩措施,逐步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的规范化、制度化。
(二)积极探索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新路子,不断提高农村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交通安全管理,归根到底是对人的管理。把交通法制宣传教育作为交通安全工作的基础,积极推动各职能部门认真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法定职责的义务,进一步明确各部门,特别是基层乡镇、村组交通安全宣传责任,建立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长效机制和社会化机制。实践证明,做好农民的工作,一要靠好的政策;二要靠反复宣传教育;三是靠会做农民工作的宣传队伍;四要靠农民易于接受的宣传教育形式。因此,首先要建立完善县、乡镇、村三级交通安全宣传网络,在乡镇、行政村、单位、学校探索建立专兼职交通安全宣传员制度,在行政村、学校、企业和公共场所增设宣传橱窗或板报,在重点集镇和学校设立宣传教育活动室,扩展交通安全宣传阵地。司法、教育、农机、公安、交通等职能部门要不断创新交通安全宣传的思路和方式,针对农村、农民交通特点,采取农民喜闻乐见的形式,利用农村广播、有线电视讲解交通安全知识、播放交通安全专题电影、编发通俗易懂宣传资料等方法,重点宣传行车、走路基本常识,增强农民的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其次,继续开展交通安全平安创建创建活动。大力开展创建交通安全村、交通安全企业、交通安全学校活动,把交通安全列入乡规村约、厂纪校规,把有无交通违法行为作为评选“文明村民”、“文明家庭”的重要条件,将交通安全常识和交通法规法规纳入学生教育内容,严格将学生遵守交通法规情况纳入操行评定,通过对学生的教育,影响带动家庭和整个社会,着力增强交通安全宣传效果。第三,加强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农村参与道路交通的主要群体且安全意识比较薄弱的是“五小”车辆驾驶人、公路沿线的村民、外来务工人员和中小学生,要配合乡镇政府、村组、单位和学校,广泛深入地宣传交通安全知识。
(三)加大道路交通基础和安全设施建设力度,不断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积极筹措施资金,加大投入,继续开展公路“安保工程”,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基础设施的安全设施建设。在交通规划、道路设计、建设和改造上充分考虑农村交通运输的实际需求,逐步提高道路建设等级标准,并按照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加强农村公路建设质量与安全管理,确保农村公路建设水平。规范设置道路交通管理设施和交通安全设施,新建、改建和扩建道路,将交通安全设施与道路建设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安全隐患动态排查机制,公安、交通部门进一步加强协调,定期对农村道路事故多发路段进行排查整改,逐步在农村道路急弯、高路基、沿河路段设置安全防护设施和警示标志,加快农村公路桥梁改造步伐,逐步消灭宽路窄桥、桥梁核载不达标的现象。农村道路“三分建、七分养”。落实农村公路养护责任,着力发挥乡镇公路养护管理所的职能作用把农村公路管理好、养护好,实现农村公路的可持续发展。
(四)充实交通管理力量,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在重点乡镇建立交巡警中队,在其他非重点乡镇派出所建立专职交巡警,全面加强农村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同时,充分发挥农村公安派出所全面负责辖区道路交通管理作用,进一步明确并落实派出所的职责和任务,合理安排交通勤务,将现有的专职交通协管员作用发挥出来,切实加强日常交通管理。
(五)加大执法管理力度,持续整治农村地区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对农村地区面广量大的交通违法行为要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的原则,不能紧一阵、松一阵,必须坚持长期作战。不间断地开展农村地区交通违法行为集中整治行动,重点整治交通秩序乱、事故多的路段和集镇的交通秩序,严厉查处无牌无证机动车上路行驶、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报废车辆、非营运客车、低速载货汽车违法载人等突出违法行为,不断规范农村道路行车秩序,努力压降农村交通事故。对屡教不改的严重交通违法者,严格依法从重处罚,逐步培养农民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良好习惯。在坚持严管严治的同时,切实增强服务意识,改革管理制度,热情为农民服务,最大限度地简化办事程序,经常派民警上门,组织“流动车管所”下乡,为农民办理车辆牌证提供方便。
(六)强化源头管理控制,努力减少和消除农村道路交通不安全因素。一是严格驾驶人培训和考试。会同交通部门整顿驾培市场,规范驾驶培训,提高培训质量。建立和完善驾驶人考试监督制约机制,严格驾驶人报考程序,严格考试标准,严把发证、审验关,使农村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素质和驾驶技能有明显提高。二是严格车辆管理。督促摩托车、抵速货车、三轮汽车和拖拉机等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检验,对没有上国家公布目录的机动车,一律不准上牌,对报废和转籍车辆严格把关,坚决杜绝报废车辆继续行驶,对手续不全的车辆,排除盗抢、非法拼装嫌疑后办理牌证,解决农村机动车无牌无证问题。三是规范农村客运市场。农村个体客运主体实力弱小、自控性差,抗风险能力弱,既不利于市场监督,也不利于安全监管。要把好市场准入关,加强客运安全监管。加强接送学生车辆、载客车辆安全检查和驾驶人教育,坚决取缔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车辆及驾驶技术不高、驾驶作风恶劣的驾驶人从事载客,坚决禁止农用运输车、拖拉机等非客运车辆载客。同时,积极争取政策倾斜,大力发展农村公共交通,组织做好农村客运网络化工作,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进程,让农民乘上方便车、放心车。
巴东县是典型的山区农业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重点难点都在农村。道路交通管理职能部门在开展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就是要切实转变理念,转变工作作风,深入农村,加强调研,根据农村特点,加大宣传教育、加大管理力度,尽最大限度消除不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同时要将服务延伸到农村,解决学证难、考证难、落户难的实际问题,真正为农村群众办实事,解民忧,实现人民群众得实惠的工作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