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上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1、人员落水应急预案
根据现场信息,一旦发生突发情况(人员落水、船体进水、船舶碰撞等),指挥小组立即进入应急状态,赶赴现场。现场指挥须在第一时间根据应急预案 , 并运用船长所具备的应急措施技术,组织并指挥抢救。指挥小组其他成员到达后,根据事态变化情况制订有关的紧急救援措施,并立即实施。同时,按照工作流程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2、船舶进水应急预案
船长立即向上级报告,并保持通讯畅通联系。按规定发出船舶进水抢险警报信号,全体船员进入船舶堵漏应急状态,按船舶进水堵漏抢险部署实施堵漏作业,并根据船体破洞进水和堵漏情况采用最有效的方法,以挽救危局。对船舶进水堵漏抢险过程做好详细的记录。
3、船舶碰撞应急预案
施工船舶严格遵守内河避碰规则等有关规定,认真执行海事主管部门对施工船舶提出的具体安全要求。船舶如属在航状态,当两船发生紧迫局面,船长或当班驾驶员按避碰技术措施要求进行部署和正确操纵,务须避免人员伤亡和减轻碰撞损失。如在固定位施工状态有被他船碰撞危险时,应立即告知有关人员紧急快速撤往安全区域,不要站在船边,避免人员被撞落水。
当碰撞发生后,立即检查,确定船舶受损情况和本船人员情况 , 以确定进一步需要采取的措施。第一时间须抢救因碰撞而导致落水的人员和转移受伤人员。对于船舶受损,待正确评估后视情况可选择就地处理、待救援、抢滩或弃船等措施。值班人员必须记清对方船名、船型、船籍港及航行情况。将碰撞事故全过程情况立即报告应急指挥小组、上级主管部门及海事部门。
4、现场应急救援预案
桥梁施工现场设备拖船一艘 , 确保紧急情况下 , 可以使其他船紧急撤离 , 或进行抢救。当发生人员落水或负伤突发事件时,根据现场情况,派遣救援船舶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进行救援。医护人员随船到现场,对负伤者进行判断。报告应急小组,并在现场先进行紧急处理。需要转移救援的伤员,立即安排车辆或请求 120 救援。配备两套高频率无线电话机,分别用于水上施工船舶及墩上作业、海事主管部门应急通信联络。水上施工作业期间,设立安全值班室,建立 24 小时值班制度,建立通信制度,确保应急机制正常运行。
5、水上作业应急措施
(1)施工船舶
1) 参与施工的船舶必须符合船检、海事部门的规定,船机设备必须完好,并有经海事、船检部门颁发的船舶相应证书。船员也必须持有相应的有效的岗位证书,并报项目部审查。
2) 所有的登船作业人员应遵守船舶航行规定 , 并穿戴救生衣、安全帽,高空作业 2m 以上必须系安全带。船舶还必须配备救生圈等救生器具。
3) 水上作业时,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及消防泵,动火作业必须经过项目部审批和交底,并派专人进行过程监护。夜间施工必须有足够的照明。
4) 施工船舶抛锚前应详细了解河底管线情况 , 以防挂断地下管线、管道。
5) 船舶锚缆配置应满足锚泊要求,定期检查锚缆的安全状况。抛锚后应悬挂信号旗,夜间开信号灯,并派专人值班巡视,观察船舶状况,防止走锚及锚缆断裂而发生碰撞施工构件的事故及撞击正常航行的船舶的事故。
6)船舶抛锚应选择安全合适的地点,根据潮流带好倒缆,并保证过往的其他船舶的正常航行。
(2)动火作业
1) 建立防火管理制度,实行三级动火审批和监护制度,设置警戒区、警示牌,灭火机配备充足。
2)加强现场防火检查,杜绝禁区内吸烟和明火作业。对动火和监护人员进行安全交底,设立危险品仓库,专人负责管理监护。
3)加强巡回检查,设立警示标志,配备消防器材。
(3)施工平台临边的防护
1)按规定对施工平台临边搭设安全防护栏,并配备救生圈、救生绳。
2)一旦遇到紧急情况,按照施救预案组织搜救,并向海事部门求救。
3)承台作业时,及时搭设符合安全要求的防护栏、铺设安全网。
4)安全员加强现场巡视,督促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保护用品。消除违章作业的行为。
(4)防台防汛
1) 制定防台工作预案,加强防汛墙的监护和巡视,落实各级防台防汛责任制。
2)加强 24 小时值班,及时收听天气预报,6 级风以上严禁吊装作业。
3)落实船舶和人员避风措施,配备各类防台防汛抢险物资,做好设备、生活设施加固。
(5)大型吊装作业
1)严格执行高空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大于 6 级风以上严禁吊装作业,了解天气情况。
2)作业前检查制动装置飞各类工夹具,加强安全交底,实施吊装令制度,货物绑扎须牢固。
3)吊装区域严禁非作业人员入内,有专人指挥,吊点系结正确,司机和指挥信号统一。
8信息沟通
1、在水上施工期间,随时与宝山区地方海事处保持联系,需要采取封航等水上交通管制措施的,提前十天书面向宝山区地方海事处提出申请。
2、落实至少一名现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并确定现场联系人。
3、建立报告制度,每月、每周、每天向海事处报告施工计划,加强信息共享,积极配合海事处的水上交通管制。
9安全标志方面
1、在施工作业期间须在施工水域处上下游约200m处设置显目安全宣传牌。(标语:前方水上施工,船舶谨慎驾驶)
2、施工水域现场按要求设置助航标志。
3、大桥钢梁底部白天挂红白三角旗带,夜间显示等距离环照白灯。
(一)小组成员职责
1、项目副经理***对本项目的施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项目副书记***对本项目的施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管理责任;
3、项目总工****对本项目的施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现场监督管理责任;
4、项目部安质部部长****对本项目的施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负现场检查督促管理责任;
(二)救援指挥领导小组成员
安全施工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联系通讯录
姓名 | 施工生产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中职务 | 职 务 | 电话 |
手机 | 座机 |
| 组长 | 项目经理 | 9 | |
| 副组长 | 项目书记 | 1 | |
| 副组长 | 总工程师 | 6 | |
| 办公室主任 | 办公室主任 | 7 | 0 |
| 办公室副主任 | 安质部部长 | 1 | 0 |
急救电话 | 120 |
(三)急救小组
职责:负责现场的事故控制和医疗救护。
人员组成:
组长:********************。
(四)技术小组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置。根据事故发生的实际情况,上报事故,分析事故原因,采取避免事故范围的扩大和再次发生措施;制定处理方案。
人员组成:
组长:***********
(五)后勤保障小组
职责:负责事故的通讯联系和安全处理应急救援设备、工具的联系和提供资金保障。
人员组成:
组长:********
组员:****************
事故目击者首先呼叫报信给周围人员,第一时间通并迅速报告项目经理或项目书记。
工地发生安全事故后,现场人员除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外,还应按下列规定报告有关部门:
轻伤事故:应由项目部安全监察部在24小时内报告项目经理;
重伤或亡人事故:现场人员立即报告项目部经理、书记和安全监察部,由项目部组织上报上海市安全生产监察部门、工会组织、人民检察机关和监督部门。员工受伤后,轻伤的送工地现场医务室医治,重伤的送医院救治。因伤势过重抢救无效死亡的,由项目部组织善后小组处理。
*************************
*****************目经理部
2011年7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