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当班作业人员检查运输车辆的装车情况。装车不平衡,绑车不牢固不准提车,必须做好保险绳。确保提升过程的安全。并在平板车上垫好皮带,防止运输过程中设备滑移,失去平衡。
5、在运输顺槽轨道使用期间应加强维护,定期检修,并专人经常维护检查,并做好一坡三档,安设好挡车器。
6、运输时,所有人员必须躲开钩头,绳道及回头轮构成的三角区,在有掩体的安全地点躲避,防止弹绳、断绳,倒柱、物料崩出伤人。
7、处理掉道复轨工作必须执行《矿井轨道运输管理规定》中有关条款。执行如下规定:
(1)运输过程中出现掉道时,发现人员必须立即在进入本线路的关键地点,设“禁止通行”标志牌或设岗警戒。
(2)进行复道作业前,首先检查车辆装车和连车情况,采取有效措施将掉道车辆固定,然后由现场负责人制定上道方案。进行复道工作。
(3)掉道车辆严禁用电机车、绞车等设备牵引强行复道。
(4)处理掉道时,严禁两端同时复道。两轮掉道时,掉道车辆的非复道端必须用硬质木料垫实、掩牢,并有防歪倒措施,用工具将车辆抬高后,用木料随起随垫,待车轮缘与轨道边复合时,抽出垫木后放下车体。
(5)用手手拉葫芦复道时,手拉葫芦必须完好、自锁,起吊重量不得大于手拉葫芦的额定提升重量。
(6)特殊运输车辆掉道复轨时,必须首先检查车辆装载重心及封车固定情况,必须采取防止装载物品滑脱或车辆歪斜的安全措施。支架等超高设备或有倾斜可能的车辆掉道时,必须采取可靠的防止设备、车辆歪斜的措施。
(7)用复道器、千斤顶复道时,两端接触点必须加垫木板或其它防滑材料防滑。
(8)采用人力杠杆复道时,杠杆必须定位固定,严防杠杆转动或滑动。压杠人员号令一致,放杠杆要慢慢进行。防止碰伤人。一次撬抬高度不得超过150mm。撬起车轮垫木料时,垫料人不得将头或身体的任何部位放在两车之间及没有采取防歪措施的车辆一侧。
(9)严禁大件车用人力杠杆复道。
(10)斜巷处理掉道,严禁摘掉绞车钩头及保险绳,提升钢丝绳必须涨紧,严禁有余绳。复道时,人员必须站在车辆的上方,严禁站在车辆的下方作业,站在车辆的两侧时必须有可靠的防歪措施,用原木或板梁支趄柱。
(11)必须实行“先稳车﹑后处理”的作业制度。稳车(锁车)固定的方法按平巷掉道和斜巷掉道两种类型实施。
(12)斜巷稳车(锁车)材料应选择不小于Ф18.5mm的钢丝绳及相匹配的绳卡或用不小于44型的溜子链及相匹配的连接环。稳车(锁车)方法如下:
①用钢丝绳套或40链锁好未掉道的车辆。最下方的车辆掉道,先锁牢上方车辆;最上方的车辆掉道,先锁牢下方车辆;中间的车辆掉道,应锁牢上下方所有的车辆。
②锁定的方法应采用绕轨道底下和矿车轮轴(倾斜方向上方车轴或碰头、设备)进行固定。钢丝绳缠绕不少于2圈、绳卡不得少于两付。
③四个车轮掉道时,一端复轨后,要重新固定另一端方可上道。多个车辆掉道必须逐个固定。
8、加强辅助运输管理及隐患排查力度;对于超长、超宽、超高、超重的特殊设备要采取特殊运输。
9、绞车离合手把应始终处于慢或快速位置,严禁处于中间位置启动绞车。换挡必须在连车之前进行,严禁在提升中途换挡。
10、绞车司机在作业过程中必须集中精力,听清信号,按信号作业。绞车司机在作业过程中,严禁窜岗,必须坚守岗位。
11、在井下装车时,必须按照要求,不得将车装的超高、超宽。
12、绞车司机提放车作业时,必须由专人将钩头与保险绳捆绑好,并将销子固定好。
13、装车时不得将设备装的靠后,必须装在板车的中间,保证平衡,防止拉移设备时矿车掉道。并必须捆绑牢固。
六、设备列车安装要求
1、安装时必须按照原供电系统图安装。
2、必须将各设备摆放整齐,并相互之间的间距均匀。
3、各种保护装置齐全,整定灵敏,作可靠,接地应符合相关要求和规定。
4、各种按钮、操作手柄和机械闭锁装置齐全,可靠。
5、设备内腔内无灰尘、无积水、无潮气。
6、设备之间联络电缆的规格、长度和压接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羊尾巴、明接头和鸡爪子,所有的的电缆必须悬挂整齐,并符合相关要求。
7、设备上不用的喇叭嘴必须按照要求进行封闭,不得有失爆出现。
8、设备的配线和电缆连接要指定专人按原供电系统图进行连接,并遵守先控制线后动力线,先低压开关后高压开关,最后接馈电总开关。
9、安装设备列车时,必须按照要求进行作业,并做好防火措施。
七、其它安全措施
1、所有上岗人员,上岗前都必须学习本规程,并通过考试合格、签字后方可上岗。未经学习培训或考试不合格者不准上岗。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
2、参加施工人员,严格遵守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煤矿安全规程》和本施工措施,按章作业,杜绝‘三违’。
3、不论何时何地施工,首先要对工作地点的安全状况和工作条件,进行检查,排除隐患。严禁任何人在隐患未排除情况下施工。
4、区队值班领导在安排工作任务的同时交待安全,跟班队长对当班安全生产负全责,做好现场指挥和监督工作。
5、井下安装、回撤使用的设备、工具、材料,必须在地面认真检查,达到完好和符合规定,方可下井使用。
6、所需要回撤设备的零部件准备齐全,小件、易损件要有保护措施。并提前在井下清点数目,待升井后指派专人对各小部件进行检查验收。
7、两人或两人以上推、拉、抬等作业时,要统一号令,协调一致,稳抬稳放。严防碰挤砸伤人。
8、在拆卸设备列车时,严禁带电作业。
9、所有的施工工艺和作业程序必须按照本措施和相关规定进行作业。
八、劳动组织管理
1、设备列车搬家期间,单位和个人要认真学习搬家措施,听从领导的统一指挥和调度,遇到问题及时汇报、及时协调,及时得到解决。
2、搬家期间,所有工作人员必须佩戴矿灯、自救器。携带好相关的作业工具。
3、为了保证按期完成安装任务,责任到人,在搬家时,要做到:“三定、四包”,三定指:定任务、定人员、定时间,四包指:包任务完成、包质量合格,包设备完好、包安全生产,每班入井前必须填写入井人名单。
4、根据“三定、四包”的内容,将每班实际进度填入进度表内与计划对照,发现实际进度与计划进度有变化时,要及时协调平衡,确保搬家作业能按时顺利完成。
5、搬家期间,采用三八制作业方式;
6、搬家期间要加强现场组织管理,每班、每个重要环节或地点必须有领导跟班现场指挥作业。杜绝“三违”作业。
劳动组织表
工 种 | 夜 班 | 早 班 | 中 班 | 合 计 |
跟班队长 | 1 | 1 | 1 | 3 |
验收员兼安全员 | 1 | 1 | 1 | 3 |
班 长 | 1 | 1 | 1 | 3 |
组 长 | 2 | 2 | 2 | 6 |
绞车司机 | 1 | 1 | 1 | 3 |
装车工 | 6 | 6 | 6 | 18 |
把钩工 | 2 | 2 | 2 | 6 |
卸车工 | 6 | 6 | 6 | 18 |
跟车工 | 2 | 2 | 2 | 6 |
信号工 | 1 | 1 | 1 | 3 |
电钳工 | 2 | 4 | 2 | 8 |
合 计 | 25 | 25 | 25 | 75 |
九、机电管理
1、电气设备使用时必须保证各项保护齐全可靠,无失爆现象,达到完好标准,36V以上电气设备外壳必须有保护接地。接地极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第485条之规定。低压配电点或装有3台以上电气设备的地点应装设局部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可设置于巷道水沟内或其他就近的潮湿处。可用直径不小于35mm、长度不小于1.5m的钢管制成,管上应至少钻20个直径不小于5mm的透孔,并垂直全部埋入底板。
2、撤除使用的电气设备安装完好,电缆吊挂整齐,间距、垂度合适,设备电缆标示清晰。
3、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选用的井下电器设备必须具有国家颁发的防爆合格证、产品合格证及煤矿安全标志等。
4、电气设备应做到:无鸡爪子、无羊尾巴、无明接头;有过流漏电保护,有螺钉弹簧垫,有密封圈和挡板,有接地装置。电气设备严禁失爆。
5、停送电必须有电工操作,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后开关闭锁,挂停电牌,专人看守停电开关,非执行该项工作人员不得摘牌送电。停电时要严格执行检查瓦斯浓度合格后验、放电制度。高压必须接地,操作高压开关必须一人操作一人监护。并穿戴标准劳动保护。
6、严格按《煤矿安全规程》第446条规定执行:
(一)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二)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三)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绝缘。)
7、操作高压电器设备、千伏级电器设备主回路时,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靴和站在绝缘台上。
8、127V手持式电器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部分应有很好的绝缘。
9、工作面使用的电器设备,其绝缘性能和防爆性能必须合乎规定。
10、供电系统所有继电保护装置均应保持整定标准,灵敏可靠,不准甩掉。当任何一种保护失灵时,都应立即停电处理,处理不好,不准送电。
11、所有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地点均应有相应的防水、防潮、防尘等有效防护措施。
12、停送电前应保证所需操作的开关是否与停电指令相符。只有在停止断路器之后才能操作停下隔离开关;相反,送电时只有在隔离开关合闸后,才能操作断路器合闸,严禁带负荷操作隔离开关。
13、停电后应用与电源电压等级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误后,再进行导体对地完成放电(有瓦斯可能积聚之处,必须进行检查,瓦斯浓度在1%以下时才准验、放电)。装有接地装置的设备,停电后必须将相应的开关手柄打到“接地”位置;送电前必须检查撤除导体放电接地装置,无误后方可送电。
14、拆接移动电缆时,插销、接线盒均应妥善保护,电缆盘成“∝”形,保持足够的弯曲半径。拆接后第一次试运行,应注意工作面设备旋转方向。
15、必须使用与电压等级相适应的摇表进行绝缘性能测试。凡带有电子保护装置的部位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甩掉或隔离电子元件,否则不准用摇表测试。
16、对不同型号的设备故障检查、性能测试,必须按设备使用维修说明书规定的程序进行操作,不准任意改变。
17、性能检查结果应做准确记录,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处理,处理不好,不准投入运行。
18、任何人不准擅自更改继电保护整定值,检查整定必须在切断电源条件下进行,不准带电作业。
19、供电过负荷保护整定调整应在负荷变化时及时调整,正常情况下每季进行一次检查校验。
20、按设备规定的规格型号使用短路保险器,严禁用普通保险器和其他导体代用。
21、总电源开关漏电保护动作灵敏可靠。
22、设备检修前必须切断电源,严禁带电明火实验。
23、妥善检查保护设备防爆性能及其他工作性能,设备的各种仪表、操作手柄、按钮,必须指示正常,灵敏可靠。
24、设备发生漏电、过载及其他故障跳闸,必须查明原因,排除故障后方可复位送电运行。原因不明,故障未排除的情况下不准任意反复复位供电运行。
25、对各种不同机型设备应严格按设备出厂技术说明进行检修实验,严禁拆卸不准在井下拆检的元件。
26、电器接线应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进行。使用插销联结、拆卸、安装时,必须停电闭锁,闭锁的开关必须停电闭锁,插座必须封堵,插销必须妥善保护,插销未压紧前严禁送电试车。
27、电缆敷设吊挂整齐,点距不超过3米,高度应保证矿车跑车掉道时不会受到碰撞,电缆坠落时不致落到轨道上,严禁用铁丝直接吊挂。
28、电缆不应敷设在风水管路下方,严禁在电缆上悬挂其他物体。如和风水管路在同一侧悬挂,应将电缆悬挂在风水管上方并保持0.3米间距。高低压电缆同侧敷设,其间距应大于0.1米。
29、电缆中间接线盒和插销式接线盒应保持水平吊挂,在有淋水处应有防水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