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述
为布置 工作面需要,经研究决定在二采区回风巷 m~ m处南帮开口,开掘 运输通道,为保证开口施工安全,特制定本措施。
二、施工位置:
二采区回风巷 m~ m处南帮开口,开口方位角 ° ′ ″,该巷道沿煤层底板掘进,沿中(边)线施工,开口掘进距离3m。
三、技术要求
1、断面规格:净宽4m,净高2.5m净断面10m2;
2、临时支护
临时支护采用前探梁。每根前探梁分别用两道吊环固定在紧靠工作面的两排锚杆上,前探梁用Ф65mm×3m的钢管,且不少于三根,木板梁必须接顶。最小空顶距不大于200mm,最大控顶距为1200mm。(后附临时支护图)
(1)放炮后,班组长站在正式支护下,用不小于1.8m长的长柄工具进行敲帮问顶,处理顶帮的活矸(煤),确保安全后,在靠近煤头两排梯子梁上挂好吊环,前移前探梁,并用前探梁托起做好的钢筋梯子梁和顶网;
(2)及时用木板梁维护顶板,按中线位置调整好钢筋钢带位置,板梁与前探梁用木楔背紧。穿前探梁时,必须由专人监护顶板及煤帮;
(3)上前探梁时,不少于5人,1人观察顶板并协调指挥、2人顶起网和钢带、2人穿前探梁。
(4)前探梁移到煤头后,在最后一个吊环上面用木楔与钢管背紧。、
(5)开口处在原有巷道内加打两排临时支护专用锚杆,排距2m,用作悬挂前探梁。
3、永久支护:锚网加锚索支护,顶部锚杆规格为Ф18×2500mm螺纹钢锚杆5根,锚杆间距为1000mm,排距为1000mm,采用两卷MSKФ23×350树脂药卷和 MSZФ23×600树脂药卷各一卷。两帮锚杆均采用规格为Ф18×2000mm螺纹钢锚杆3根,锚杆间距为1000mm,排距为1000mm,采用一卷MSKФ23×350树脂药卷和一卷MSZФ23×600树脂药卷。锚索采用Ф17.8×8300mm钢绞线,沿中线布置,排距2000mm,使用药卷为:两卷 MSZФ23×600树脂药卷和一卷MSKФ23×350树脂药卷;
四、施工工艺
1、施工方法:巷道采用斜眼掏槽,分组装药,多次爆破(配合风镐施工),全断面一次成巷,采用人工装煤、刮板输送机运煤、锚网(索)联合支护。循环进度为1m。(爆破参数详见附图);
2、施工流程:交接班-安全检查-敲帮问顶-(剪网)打眼-放炮-炮后通风、洒水降尘、瓦检支护-敲帮问顶-临时支护-永久支护;
3、工作面最大控顶距1.2m,最小空顶距0.2m。
五、注意事项
1、施工前必须对开口位置加打、锚索进行加强支护,确保顶、帮安全(详见支护图);
2、若顶板破碎或压力大时,根据顶板情况适当缩小排距加设锚杆、锚索,加强顶板支护。
3、施工前必须对爆破地点10m范围内的设备设施进行全面保护,防止爆破崩坏设备和设施;
4、使用煤矿许用二级膨化硝铵炸药和煤矿许用瞬发电雷管,分组装药,分次起爆;
5、爆破前后爆破地点20m范围内必须进行洒水降尘;
6、爆破前后及时将瓦斯探头悬挂到规定地点;
六、安全技术措施
(一)爆破管理:
1、爆破作业由专职爆破工担任且必须持证上岗。
2、开工前由爆破工到炸药库领取爆破材料,雷管必须由爆破工亲自运送。雷管与炸药绝不容许同时运送,不得同罐上下。
3、爆破材料运至作业地点后应分别存放在木制的雷管箱、炸药箱内加锁保管,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雷管箱、炸药箱必须放置在安全警戒线以外,两者之间距离不小于20m,并放在顶板完好、无淋水、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地方。
4、装配引药必须在顶板完好,支护完整避开电气设备和导电体的炮药箱附近进行,禁止坐在炮药箱上装配引药,引药应与当时炮眼数量一致,作业过程中严禁雷管受到冲击震动,从成束电雷管中抽取单个电雷管时先顺好脚线。
5、装药采用反向装药,装药时应一手持炮棍,一手握住脚线,将药卷缓缓推入眼底即可,严禁用力冲撞捣实。
6、严格执行“一炮三检”制和“三人连锁放炮”制度,并在起爆前检查起爆地点的甲烷浓度。
7、掘进工作面有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装药、爆破:
(1)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离不符合作业规程的规定,或者有支护不到位的,或者伞檐超过规定。
(2)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甲烷浓度达到或者超过1.0%。
(3)在爆破地点20m 以内,未清除的煤(矸)或者其他物体堵塞巷道断面1/3以上。
(4)炮眼内发现异状、温度骤高骤低、有显著瓦斯涌出、煤岩松散、透老空区等情况。
(5)掘进工作面风量不足。
8、装药炮眼必须封满炮泥,严禁封泥不够或不封泥。
9、爆破前应做好警戒作业,人员全部撤到距爆破地点75m的拐弯巷道内。
10、所有人员撤离警戒线以外,警戒设置好后,班长清点人数无误并确认警戒区内无人后,下达爆破命令,爆破结束后,班长亲自撤除警戒。
(1)爆破工只有接到班组长的命令后,方可进行放炮。(警戒位置详见附图)
(2)警戒人员必须认真负责,挡住所有进入作业面的人员,只有接到班组长解除警戒的命令后方可撤除警戒。
(3)设置警戒时必须“人、绳、牌、哨”齐全。
11、爆破工接到班组长下达的放炮命令后,方可将母线与放炮器相连进行充电放炮。
12、爆破时,爆破工必须发出三声爆破信号(大喊三声“放炮了”)后至少再等5s后方可进行起爆。
(1)必须由班组长亲自安排设置每一处的警戒和解除警戒。
(2)每次爆破前,班组长必须亲自进行巡检,确认各警戒地点的人员到位,确认巷通道内所有人员撤出后方可下达放炮命令。
13、爆破后,将母线扭接成短路,拔下放炮器钥匙,由爆破工随身携带,不得转交他人并把放炮器保管好,待炮烟散尽,瓦斯员检测安全后方可入内作业。
14、爆破结束后,爆破工要报告班长,班长与爆破工检查作业面确认安全后,由班组长宣布解除警戒之后,方可入内。
15、装药炮眼必须当班放完,遇有特殊情况时,爆破工必须向下一班爆破工及班组长交待清楚。
16、通电拒爆时爆破工必须先取下把手或钥匙,并将爆破母线从电源下摘下,纽结成短路,再等一段时间(使用瞬发电雷管时,至少等5分钟;使用延期电雷管时,至少等15分钟),才可沿线路查找,找出拒爆原因。
17、处理拒爆、残爆时,必须在班组长指导下进行,并应在当班处理完毕。如果当班未处理完毕,当班爆破工必须在现场向下一班爆破工交待清楚。
18、由于连线不良造成的拒爆,可重新连线起爆。
19、在拒爆炮眼0.3m以外另打设与拒爆炮眼平行的新炮眼,重新装药起爆。
20、严禁用镐刨或从炮眼中取出原放置的起爆药或从起爆药卷中拉出电雷管。不论有无残余炸药严禁将炮眼残底继续加深;严禁用打眼的方法往外掏药;严禁用压风吹拒爆(残爆)炮眼。
21、处理拒爆的炮眼爆炸后,爆破工必须详细检查炸落的煤、矸、收集未爆电雷管。
22、在拒爆处理完毕以前,严禁在该地点进行与处理拒爆无关的作业。
23、放炮前后,必须在工作面20m范围内进行洒水降尘。
(二)分次爆破安全技术措施
由于掘进爆破使用瞬发电雷管,不能实现全断面一次起爆,施工中必须采取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1、分次爆破作业严格按照爆破说明书执行,分次打眼,分次装药,分次爆破;
2、装药时,由爆破工、安全员、班组长共同进行,导通起爆网络、与放炮母线的连接只能由爆破工一人操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