运送混凝土作业时,车辆行驶速度不宜过快。
轨道板、轨道部件装卸和搬运利用专用吊装载架进行,吊装过程中,应认真检查吊装架和起吊用钢丝绳,并设专人指挥,起吊要平稳、缓慢进行。
轨枕堆码应做到整齐、上下同位,基底稳固。吊枕时宜缓慢起动和制动,以防损伤轨枕。
装卸作业时,专人指挥,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从信号指示。装、卸轨道板过程中专人指挥,采用专用吊具和平整完好的杂木支垫,确保吊装和运输安全。
铺板作业施工场地内的轨道板成垛堆码整齐,上下同位,基底平整坚实,不超高。吊车吊板时,采用专用吊具,缓慢起动和制动,严禁陡然起动、陡然制动,防止碰伤轨道板。施工人员应站在起重臂作业范围以外,并不得在吊装作业过程中穿越作业半径。
吊装作业、运板车辆、铺板机各机械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服从指挥。并定期检查其制动系统、轮对系统、电力供应系统等。吊装前仔细检查钢丝绳,并确认绑扎牢固后方可起吊,起吊时下层作业人员必须保持在安全距离以外。
经常检查、维护运输道路,确保道路平整顺畅。桁吊、铺板机、轨道板运输车、CA砂浆运输车均由专职人员调试合格后方可启用。
3.2.4 铺轨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轨道施工时,根据施工方法、施工条件和施工机具等实际情况,按照《铁路轨道施工技术安全规则》要求,制订具体的安全技术措施。
无缝线路铺设所需各种机械操作人员和车辆驾驶员,必须取得操作合格证,不准操作与证不相符的机械,不准将机械设备交给无本机操作证的人员操作,对机械操作人员要建立档案,专人管理。
铺轨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按照本机说明规定,严格执行工作前的检查制度、工作中注意观察及工作后的检查保养制度,确保铺轨车组运转正常。
利用已铺设完成的线路运输施工物资,行车工作必须坚持集中领导,统一指挥,逐级负责的原则,必须严格执行调度命令,服从调度指挥。禁止溜放,提活钩及手推调车。对位后,应加设防溜设施。
保证各施工机械性能稳定良好,并加强检查。长钢轨、道岔装车后,应对其进行锁紧固定。钢轨落槽就位、应力放散、紧固扣件时,施工人员应站在钢轨两侧一定距离范围内,避免压伤。
3.3 特殊作业安全技术措施
3.3.1 火工品的使用与管理安全措施
施工过程中的爆炸物品管理,严格按铁道部[2000]22号通知要求执行。
爆破器材的运输必须事先办理《爆破物品运输证》。使用符合规定的运输工具;禁止爆破器材同其他货物混装或炸药同起爆器材混装;由专职押运员押运,无关人员不准搭乘;遇雷雨或暴风雨时,停止装运爆破器材;遇城镇市区,绕道经过,中途停歇远离居民区。
爆破器材在专用库房内贮存。建库前向当地公安局申请,建成后经检查验收合格并发给《爆炸物品储存许可证》存储爆破器材;保证库房符合安全规定。设专职保管人员看守、管理库房。建立来客登记制度;按照爆破器材入库验收、收发流水帐、三联式领料单和退料单制度进行管理;爆破器材堆放整齐,不混存,不超量;过期失效变质的爆破器材要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库房要安装警报器,库区要拴养警犬;库区昼夜设警卫,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爆破器材的使用由爆破员领取;在施工现场选择合适地点存放爆破器材,雷管或起爆体不得和炸药放在一起;建立爆破器材现场领用登记制度;装药作业由爆破员进行,严格按照设计进行装药并遵守安全规程和安全操作细则;安全员对爆破器材的使用过程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严禁无关人员进场;每天将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数及时交回库房。
3.3.2 施工现场用电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用电必须符合部颁标准和当地供电局的有关安全运行规程,严格按照《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规定执行。施工用电设施设专人管理,并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砼拌和站和电动设备集中使用的场所,由技术人员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经技术负责人审核,报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低压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杆、脚手架上。
电缆线沿地面敷设时,不采用老化脱皮旧电缆,中间接头牢固可靠保持绝缘强度;过路处穿管保护,电源端设漏电保护装置。
电缆线路采用“三相五线”接线方式,电气设备和电气线路必须绝缘良好。
使用自备电源或与外电线路共用同一供电系统时,电气设备根据当地要求作保护接零或作保护接地,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
移动的电气设备的供电线,使用橡胶套电缆。
手持电动工具和单机回路的照明开关箱内必须装设漏电保护器,照明灯具的金属壳必须做接零保护。
各种型号的电动设备按使用说明书的规定接地或接零。传动部位按设计要求安装防护装置。维修、组装和拆卸电动设备时,断电挂牌,防止其他人私接电动开关发生伤亡事故。
用电设备实行一机一闸一漏(漏电保护器)一箱。不得用一个开关直接控制二台及以上的用电设备。
现场的配电箱要坚固、完整、严密,有门、有锁、有防雨装置,同一配电箱超过3个开关时,设总开关。熔丝及热元件,按技术规定严格选用,严禁用铁丝、铝丝、铜丝等非专用熔丝代替。
室内配电盘、配电柜有绝缘垫,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变压器设接地保护装置,其接地电阻不大于4Ω,变压器设护栏,设门加锁,专人负责,近旁悬挂“高压危险、请勿靠近”的警示牌。
移动式发
电机在施工中使用频繁,项目部派专人负责操作、维护、保养。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定期进行检查,防雷保护、接地保护、变压器及绝缘强度,每季测定一次,固定用电场所每月检查一次,移动式电动设备、潮湿环境和水下电气设备每天检查一次。对检查不合格的线路、设备及时予以维修或更换,严禁带故障运行。
3.3.3 施工机械安全保证措施
施工车辆和设备有专人管理和操作,做到“三定”(定人、定机、定岗位),“三好”(管好、用好、维修好),“四会”(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四懂”(懂管理、懂结构、懂性能、懂用途),车辆、设备按有关规定进行保养,确保其性能处于完好状态,符合安全技术要求,满足施工需要。
加强对机动车司机的培训和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
坚持酒后不驾驶,疲劳不驾驶,不超载,不超速。严格定期对机械设备进行检修保养,不得带故障上路行驶。
严禁无证驾驶机动车辆上路行驶。
在施工场地出入口设置规范、醒目的交通标志,夜间开启洞外灯光示警标志。
3.3.4 防火安全措施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建立防火安全责任制,配置符合要求的消防设施。
消除一切可能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根源,严格火源、易燃易爆物及助燃物的管理。在施工中,遇有动力设备、高压电线、地下管道、压力容器、易燃易爆品、有毒有害物体等情况,采取可靠的安全防护,确保施工安全。
密切配合当地有关部门做好施工现场周围山区林木的防火工作,在林区设置防火标志,加强平时警戒巡逻。
重点抓好炸药库、材料库、油库、变电所、木工房等部位的防火防爆工作。在炸药库、油库等地设置接地和避雷装置,防止雷电引起火灾。
对职工进行防火 ,杜绝职工使用电炉、乱扔烟头等行为。
3.3.5 施工期间的防汛措施
建立防汛抗洪组织机构。项目经理部成立防洪领导小组,由指挥长任组长,副指挥长副组长,下设防洪办公室,每个施工队成立防洪抢险队,由施工队长担任防洪抢险队队长,抢险队选择身体强壮、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人员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