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防范类型
|
危险点
|
预 控 措 施
|
1
|
交通安全管理
|
1、对相关的法律法规理解不够
|
1、应定期组织车辆管理人员和驾驶人员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等法律法规和本单位车辆管理制度。
|
2、管理制度不全面
|
1、 建立健全本单位交通安全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监督、考核,实行全方位管理,使各种交通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化、具体化。
|
||
3、专项检查开展不力
|
1、以季节性检查和年度审验等为契机,对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本单位制度执行情况和车辆安全机件进行专项检查。
|
||
2、做好重点防治工作:防高速公路爆胎、防超速行驶、防疲劳开车、防带病出车等。
|
|||
4、培训计划未落实
|
1、制定并落实年度培训计划,从交安规理论知识到专业技能进行培训和指导。
|
||
2、定期开展道路交通
活动,增强驾驶人员的安全意识。
|
|||
5、违章指挥
|
1、管理人员要提高自身遵守法律法规意识,不断提高业务管理水平。
|
||
2、调度人员要根据任务的特点、车辆技术状况、人员素质、行驶里程、天气及道路情况,合理安排并交待安全行车应注意的危险点。
|
|||
3、禁止派遣思想有情绪、精神恍惚、身体疲劳、患有影响安全行车疾病或服用影响安全行车药物的驾驶人员出车。
|
|||
2
2
2
2
|
驾驶车辆
驾驶车辆
驾驶车辆
驾驶车辆
|
1、酒后驾车
|
1、驾驶人员工作期间无论出车与否,一律禁止饮酒。
|
2、 外出工作用餐时,乘车人不得劝驾驶人员饮酒,应制止驾驶人员饮酒,凡发生酒后驾车,除追究驾驶人员本人责任外,一并追究用车人的责任。
|
|||
2、私自出车
|
1、出车应严格履行审批手续,未经领导、调度安排批准,严禁出车。
|
||
2、 严格按行出车单上注明的时间、路线、地点行驶,如需变更必须报批。
|
|||
3、凡发生违规出车的,对驾驶人员要按规定予以处罚。
|
|||
3、私事用车
|
1、严禁任何人未履行批准手续私事用车。
|
||
2、对私事用车不报告者,未发生事故的要严肃处理并给予经济处罚。
|
|||
3、未经批准私事用车发生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车辆损坏、被盗,自行承担经济和相应法律责任,追究车辆所在部门领导者和用车人的责任。
|
|||
4、节假日用车
|
1、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手续。按规定程序履行审批
|
||
5、超时、超里程疲劳驾车
|
1、驾驶人员一次连续行驶时间不得超过3小时,到时应休息并检查车辆,驾驶员休息不少于20分钟。
|
||
2、驾驶人员平时应保持充足的睡眠和休息,保证工作时精力充沛,每日累计驾车不得超过8小时。
|
|||
3、高温季节应重点检查轮胎温度、气压是否正常。
|
|||
6、违法载人、载货
|
1、用车单位的责任人应配合驾驶人员维持好乘车秩序,杜绝人员、货物超载,严禁人货混装,货物装载应固定可靠。
|
||
2、驾驶人员开车前有责任向乘车人交待注意事项,不准将头、手及身体其他部位伸出窗外,不准随意开车窗车门,驾驶人员应关好车厢栏板和车门。
|
|||
3、驾驶人员随车应备好污物袋,防止车上人员呕吐时突然开车窗、车门的危险行为发生。
|
|||
4、乘车人员有义务提醒驾驶人员在行车中注意安全,对驾驶人员的严重违法行车行为和重大事故苗头有权制止,并主动迅速向车辆主管部门报告。
|
|||
5、乘车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品,不得向车外抛洒物品,不得有影响驾驶人员安全驾驶的行为。
|
|||
6、货运车驾驶室以外不准载人。
|
|||
7、开故障车
|
1、坚持出车前,行驶途中,回场后“三检查”制度,不开故障车。
|
||
2、行驶中发现安全机件有问题的应立即停车,检查修复。不能修复的要将车辆移至安全地点,不能移动的要做好安全措施,开启警告灯,按规定设置警告牌,防止意外事故。
|
|||
3、驾驶人员有权拒绝驾驶有故障的车辆。
|
|||
8、接听拔打手持电话、闲谈
|
1、驾驶人员不准在驾驶车辆时吸烟、饮食、闲谈或有其他妨碍安全行车的行为,禁止开车时接听、拔打手持电话。
|
||
2、需要接打手持电话时,须将车辆停放到安全地点,在高速公路行驶时必须进入服务区。
|
|||
3、行车前可向他人约定关机或请随车人代接听电话。
|
|||
9、驾车时不系安全带
|
1、为避免紧急制动或事故中人员受到更大伤害,驾乘人员均应使用车辆配置的安全带。
|
||
2、驾驶人员有义务提醒乘车人系好安全带。
|
|||
10、超速行驶
|
1、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江苏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规定和道路所示限速标志行驶。
|
||
2、凡发生超速行为,按本单位规定严肃处理。
|
|||
11、违法超车
|
1、严禁在高速公路应急车道内超车或行驶。
|
||
2、前车正在左转弯、掉头、超车的、与对面来车有会车可能的严禁超车。
|
|||
3、超车时要慎用紧急制动,防止车辆侧滑、追尾。
|
|||
4、行进到交叉路口或繁华路段时,不准超车,车辆即将转弯前,不准超越其它各类车辆。
|
|||
5、其他车辆在超越我方车辆时,有条件的要主动让行,严禁故意不让速、不让道。
|
|||
13、倒车
|
1、倒车时应观察周围环境,发出倒车信号,必要时下车察看。
|
||
2、倒车时要低速平稳,必要时要有专人在后方侧面监视,监视指挥者应确保自身安全。
|
|||
3、在高速公路上严禁倒车。
|
|||
14、转弯、调头、借用非机动车道
|
1、车辆转弯时须减速,按规定开启转向灯,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应主动避让各种直行的车辆和行人,右转弯车辆要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
||
2、施工作业时车辆出入、借用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时,应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必要时要设置护栏或警告标志。
|
|||
3、车辆出入、借用非机动车道、人行横道时,车辆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应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必要时应停车让行。
|
|||
15、临时停车
|
1、在禁止停车路段不准停车,特别是人行横道和施工路段不准停车,以防止造成交通阻塞。
|
||
2、确因工作需要,临时停车驾驶员不得离开车辆,遇有影响交通时应立即驶离,服从管理。在夜间或风、雨、雪、雾天气必须开启示廓灯、尾灯、危险信号灯。
|
|||
3、车辆未停稳前不准上下人员,开关车门时,不得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防止刮碰。
|
|||
4、车身右侧距道路边缘不得超过30cm。
|
|||
16、下坡空档滑行
|
1、严格按操作规程行车,下坡不准空档滑行。
|
||
2、下坡时应挂入低速档,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自动档车在行驶中严禁放空档滑行,以免损坏变速器。
|
|||
17、通过公路、铁路交叉
道口
|
1、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要做到一停二看,确认安全后通过。
|
||
2、通过有人看守的道口,不准抢黄灯,红灯亮时不准通行。
|
|||
3、通过铁路道口时严禁换档。
|
|||
18、牵引车辆
|
1、硬牵引时连接装置要固定可靠,被牵引车要有驾驶人员配合操作。
|
||
2、软牵引时,被牵引车制动、方向、灯光、喇叭须可靠有效,牵引车与被牵引车需保持6-8米距离,被牵引车应由有经验的驾驶人员配合驾驶。
|
|||
3、牵引车辆时,牵引车和被牵引车都应开启危险警示灯,最高时速不准超过30公里,高速公路上严禁自行牵引车辆。
|
|||
4、被牵引的机动车除驾驶人员外不得载人,不得拖带挂车。
|
|||
5、被牵引的机动车宽度不得大于牵引车的宽度。
|
|||
19、上下渡船
|
1、依次排队,服从指挥,前后车保持适当距离。
|
||
2、渡船未停稳车辆严禁上下船。
|
|||
3、车辆在渡船上应熄火,拉紧手刹,挂入低速档。
|
|||
20、车辆在途中临时修理
|
1、在行驶中发生故障,应立即停车修复,不能修复的,应尽量驶入安全地点,必要时报警。
|
||
2、因故障不能行驶且不影响交通的车辆,应在车后100米(高速公路150米)以外地段,设置警示牌,开启报警闪光灯,夜间开启尾灯和示廓灯,禁止用明火照明修车。
|
|||
3、更换轮胎应在平坦的路段,停车修理传动部分应用三角木掩好车轮,防止车辆滑动。
|
|||
4、使用千斤顶应将车辆前后固定可靠,顶架牢固。
|
|||
5、在修理过程中开启车门时要防止被其他车辆碰撞。
|
|||
3
|
进入施工现场
|
1、施工作业现场车辆盲目进场
|
1、参加施工作业项目时,车辆进场前,施工单位应派专人会同驾驶人员对运输线路进行查勘,必要时对道路、桥梁进行加固修补,危险地段派专人指挥。
|
2、施工现场车速过快
|
1、车辆进入生产施工现场,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
||
2、车辆驶入生产区域,应在现场人员的引导下慢速行驶。
|
|||
3、不带安全帽
|
1、进入施工场所的驾驶人员必须戴好安全帽,现场工作人员有督促提醒的义务。
|
||
4、停车位置不当
|
1、各类车辆进入施工地段,需停放在安全位置,以防发生意外。
|
||
5、未设置警示标志
|
1、在道路和公共场所施工作业时,停放的车辆应设置警告标志,并做好防护措施。
|
||
4
|
轮胎突爆
|
1、驾驶人员操作不当
|
1、驾驶人员要正确选择路面,避开尖硬的锐物,严禁超速超时行驶。
|
2、无论在高速公路或其它道路行驶中发生爆胎时,严禁紧急制动,应缓缓驶入安全地带。
|
|||
3、驾驶车辆时应双手握牢方向盘,严禁单手虚握不实。
|
|||
2、轮胎质量差
|
1、定点购置,确保轮胎购置的质量,与销售单位签订好安全协议。
|
||
2、做好对车辆轮胎的检查,不合格的及时更换。
|
|||
3、轮胎气压过高过低
|
1、轮胎的气压按规定要求,符合标准。
|
||
5
5
|
高速公路行车
高速公路行车
|
1、超速行驶
|
1、严格按道路限速标志规定的速度行驶。
|
2、加大对超速驾车人的处理力度。
|
|||
3、乘车人有义务监督驾驶人员控制好车速,不得超速行驶。
|
|||
2、应急车道行驶或停车
|
1、禁止在应急车道内行驶。
|
||
2、车辆发生故障时非紧急情况不准在应急车道停车,必须尽量开到服务区或拔打救援电话。
|
|||
3、高速公路上不准随意停车上下客或停车办理其它事情。
|
|||
4、在高速公路车辆因故障,无法进入服务区,确需停车时,应在应急车道内紧靠右侧停车。
|
|||
5、驾驶人员有义务及时将车上人员疏散到车后方护栏外侧安全地点,开启危险报警灯,并迅速在车后150米以外设置警告标志,必要时报警。
|
|||
3、同车道跟车距离过小
|
1、车速超过每小时100公里,应当与同车道前车,保持100米以上距离,车速低于每小时100公里时,与同车道前车距离可适当减短,但最小距离不小于50米。
|
||
4、倒车、逆行
|
1、行驶中应注意观察,越过出口时应在下一出口驶出。
|
||
2、禁止逆向行驶、倒车,需返回都必须到下一出口重新驶入。
|
|||
5、行车道停车
|
1、发生故障或临时停车应停在应急车道内,非特殊情况都应到服务区。
|
||
2、为了防止发生重、特大事故,宁愿损坏机件,也要将车辆移入应急车道,防止发生重大事故。
|
|||
6、原地掉头或穿越中央 分隔带掉头
|
1、不准原地调头,也不准穿越中央分隔带调头或逆向行驶,需返回时应在下一出口重新驶入。
|
||
7、施工地段、事故处理路段
|
1、行驶中应注意观察,发现前方车辆明显增多,应及时减速跟行,不准盲目超车,争道抢行。
|
||
8、傍晚、午夜、凌晨时段
|
1、视线模糊,能见度低,身体疲劳,精力不足时,应及时到服务区休息,防止疲劳开车。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同车道车距保持100米以上,同时开启近光灯、防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
|
||
2、夜晚发现前方车辆越来越近时,立即减速,不得迟疑,判明情况后再行,防止疏乎大意造成事故。
|
|||
9、雨、雾、雪能见度低
|
1、能见度小于200米时,同车道车距保持100米以上,同时开启近光灯、防雾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最高时速不得超过60公里。
|
||
2、能见度小于100米时,开启雾灯、近光灯、示廓灯、前后位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车速不得超过每小时40公里,与同车道前车保持50米以上的距离。
|
|||
3、行驶中发现团雾时,应注意观察,减慢速度确认安全后通过,不得盲目高速驶入团雾区,避免发生连锁撞车事故。
|
|||
6
|
城市道路行驶
|
1、超速行驶
|
1、在有中心线的城市道路一般最高时速为每小时50公里,但不得超过标明的限速标志、标线
|
2、随意变道
|
1、在两条以上车道行驶时,在变道时应提前开启转向灯,在确认安全后变道,但不得妨碍已在车道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不准骑压分道线行驶。
|
||
2、不得一次连续变更两条以上机动车道。
|
|||
3、左右两侧车道的车辆向同一车道变更时,左侧车道的车辆让右侧车道的车辆先行。
|
|||
3、超越停止的大型车辆
|
1、应提前减速,观察前车车前情况,加大横向距离。
|
||
4、转弯
|
1、转弯时应减速、慢行,注意观察车辆行人动态,并主动避让直行的各类车辆和行人。
|
||
5、使用转向灯
|
1、向左转弯、向左变更车道、准备超车、驶离停车点或者调头时,应当提前开启左转向灯。
|
||
2、向右转弯,向右变更车道,超车完毕驶回原车道、靠路边停车时,应当提前开启右转向灯。
|
|||
6、通过人行横道或无信号灯的路口
|
1、应观查路况,减速慢行,必要时停车让行。
|
||
2、让优先通过的车辆先行,主动避让非机动车和行人。
|
|||
3、夜间应运用远近断续的大灯灯光示意、警示行人车辆。
|
|||
7、同方向行驶
|
1、同车道行驶车辆前后应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即反应距离加制动距离。
|
||
2、行驶中应观察前方车辆动态情况。
|
|||
8、其他车辆违法行驶
|
1、注意观察周围车辆的动态情况,避免其他车辆违法行为带来的危险。
|
||
2、与其他车辆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防止前方车辆急停、急转弯。
|
|||
3、主动降低行驶速度,做到先让、先慢、先停“礼让三先”。
|
|||
7
|
乡村道路
|
1、窄桥、险桥
|
1、应注意观察路面车辙,有无车辆通过,险桥不准通过。
|
2、下车检查路面桥梁情况或询问附近住户人员查实桥梁承载通行能力,确认安全时再行通过。
|
|||
3、通过窄桥时,前方要有专人指挥引导。
|
|||
2、叉路口不明
|
1、注意观察,减速慢行,并合理使用喇叭、灯光警告,防止有人、车、牲畜突然驶出。
|
||
3、路基不实
|
1、车辆应尽量靠道路中心行驶,注意减速慢行,必要时下车检查,确认安全后再行。
|
||
8
|
雨季行车雨季行车
|
1、视线不清
|
1、冬天用暖风吹,夏天用冷风吹,减少车内雾气。
|
2、应使用合格的雨刮器片,保持雨刮器性能良好,并正确使用。
|
|||
3、暴雨时应视情况选择安全地段停车,待雨小后再行。
|
|||
2、路面积水过深
|
1、应下车察看,必要时用器械探查水情或由人员在前方引导。
|
||
2、防止积水进入汽缸,电器设备必要时进行包扎。
|
|||
3、遇有路基损坏等情况不能通过时,坚决停止前进,禁止盲目驶入。
|
|||
4、高速公路积水时,应减速慢行,防止方向失控,造成侧翻。
|
|||
5、通过积水路面后,应使用慢制动,用磨擦力排干制动蹄片表面积水。
|
|||
3、路面过滑
|
1、减速慢行,用低档位通过。
|
||
2、在泥泞道路禁止使用紧急制动、急加速,急打方向,必要时用手制动或低速档位控制车速。
|
|||
4、行人使用雨具
|
1、雨衣雨伞遮挡后行人听力减弱,视线有盲区,行车时应主动让行,必要时使用喇叭、灯光提醒。
|
||
2、雨天往往夹杂大风,行车应与行人、非机动车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防止其跌倒。
|
|||
9
|
雾天行车
|
1、雾天不开灯光
|
1、每天出车前均应检查各种灯光是否齐全有效。
|
2、雾天应开启防雾灯、近光灯、前后位灯,危险报警闪光灯。
|
|||
2、安全距离不足
|
1、同向行驶,前后车应加大或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
||
2、要随时准备应急措施,谨防前车紧急刹车时发生碰撞。
|
|||
3、能见度低
|
1、能见度小于100米时,车距应在50米以上,时速不得超过40公里,同时开启各种防雾灯光。
|
||
2、能见度小于50米时,无紧急抢修任务应停车待命;必须出车时,时速在30公里以下,开启各种应急灯光,必要时前方派人引导。
|
|||
3、行驶中遇有团雾时,应提前减速慢行,注意观察,禁止盲目驶入。
|
|||
4、路边或前方停有车辆
|
1、注意观察前方或道路两侧情况,减速慢行,并合理使用喇叭、灯光警告。
|
||
2、发现有车辆越来越近,不能判定其动态时,应停车观察。
|
|||
10
|
冰、雪道路
|
1、速度过快
|
1、严格控制车速,严禁超速行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30公里。
|
2、轮胎气压过高
|
1、应比平时气压稍低,以增强轮胎与地面的摩擦力,必要时主动放掉部分气压,通过后及时补充。
|
||
3、路面过滑
|
1、用低速档行进,用油门控制车速。
|
||
2、减少制动频率,禁止使用急制动、紧急制动。
|
|||
4、打方向过急
|
1、行驶中需变道、转弯、掉头时应缓慢使用方向,禁止急打方向盘。
|
||
5、侧滑时打错方向
|
1、当车辆发生侧滑时,方向应与车后身侧滑同方向微微修正,反之车辆将加剧侧滑。
|
||
6、未装防滑装置
|
1、冬季雨、雪后有可能连日冰冻,应及时加装防滑装置。
|
||
11
|
夜间行车
|
1、灯光不良
|
1、应保证灯光齐全有效。
|
2、会车时应保持足够的横向距离,注意避让路边行人和非机动车。
|
|||
2、操作不当
|
1、严禁超速行驶,保持安全距离。
|
||
2、行经交叉路口、窄路、窄桥、陡坡等路段应注意观察,减速慢行。
|
|||
3、应合理使用好灯光。
|
|||
4、会车应及时变光,超车时应用断续远近灯光示意,确认前车让道后才准许超车,防止盲目超车。
|
|||
12
|
车辆防盗
|
不按规定地点停放
|
1、在规定的地点停放。
|
2、车辆停放时,应加装防盗锁及其它报警装置。
|
|||
3、外出办事或住宿停车时,应在有人值守的停车场内停放,取得凭证。
|
|||
4、无停车场点应选择安全场所停放。
|
|||
13
|
车辆维护
|
1、车辆检查、保养、修理
|
1、驾驶人员应做好车辆的例行保养工作,及时添加燃油、机油、水、制动液,发现问题及时消缺。
|
2、对运行车辆的技术状况,由安全机务人员每季度、班组每月、驾驶人员每周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
|||
3、驾驶员必须做好出车前、行驶中、回场后的检查,对车辆的状态做到心中有数,杜绝带故障行车。
|
|||
4、严格控制车辆配件的进货渠道,保证各种配件的质量。
|
|||
5、修理车辆时严格按照修理工艺流程,确保修理质量,顶架车辆时应做到安全可靠牢固。
|
|||
6、实行修理项目“两认可”制度,即修理工作结束后,承修人自身认可,车辆交付时驾驶员认可。
|
|||
2、车辆防冻
|
1、进入冬季前要对驾驶人员进行防冻知识教育。
|
||
2、严格检查制度,要及时添加防冻液。未加防冻液的车辆,回场后要放尽冷却水,并让发动机慢速运转3-5分钟。
|
|||
3、应经常检查冷却水是否充足,根据需要及时补充。
|
|||
4、对长期不用的车辆,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
|
|||
14
|
车辆、车场火灾
|
1、制度不全
|
1、建立本单位兼职消防员和各生产场所、车辆、车库防火工作的责任人制度。
|
2、应增强防火意识,每季度组织学习消防知识一次,每年组织一次消防演练,使全体人员掌握灭火器具的使用方法和技能。
|
|||
3、定期检查防火区域,消除火灾隐患,并由专人每季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
|
|||
2、车场、车库有烟火隐患存在
|
1、修理现场、车库等易燃场所禁止吸烟。
|
||
2、清洗发动机时必须切断电源,发动前需用干布将油迹擦干,待挥发后再起动,严禁使用直流油试车,防止起火。
|
|||
3、车库内禁止存放汽油和易燃品。
|
|||
3、车辆不在规定场所停放
|
1、按规定定点停放,停车后应关闭用电设备及灯光,有电源总闸的应切断电源。
|
||
2、不准在地面有油迹或其它易燃品的地方停车。
|
|||
3、防止人为破坏,儿童玩火。
|
|||
4、线路磨损
|
1、及时到修理厂维护检查、包扎或更换。
|
||
2、每月定期自查,发现碰擦、裸露应及时包扎或更换。
|
|||
3、行驶中注意路面情况防止线路被刮碰,闻到异味要及时停车查明原因。
|
|||
5、停放车辆的烟火隐患
|
1、回场后,应检查乘车人吸烟烟头是否熄灭,并清倒烟灰缸。
|
||
2、清除车厢、驾驶室内随车易燃物品。
|
|||
3、在座垫间隙用手摸、鼻闻、眼看的方式将烟头等火种及时清除。
|
|||
6、油箱燃油外溢
|
1、加油时不得过满,夏季要比核定油箱加油数少加3-5公升。
|
||
2、加油后要将油箱盖好并加锁。
|
|||
7、灭火器失效或未带
|
1、灭火器每季度应检查一次。
|
||
2、灭火器随车携带并放置在便于提取的地方,以备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