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轨道机车装运混凝土的车辆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机车司机应经过专门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可驾驶。
2)装卸混凝土时应听从信号员的指挥,运行中应按沿途标志操作运行。信号不清、路况不明时,应停止行驶。
3)通过桥梁、道岔、弯道、交叉路口、复线段会车和进站时应加强�t望,不应超速行驶。
4)在栈桥上限速行驶,栈桥的轨道端部应设信号标志和车挡等拦车装置。
5)两辆机车在同一轨道上同向行驶时,均应加强�t望,特别是位于后面的机车应随时准备采取制动措施,行驶时两车相距不应小于60m;两车同用一个道岔时,应等对方车辆驶出并解除警示后或驶离道岔15m以外双方不致碰撞时,方可驶进道岔。
6)交通频繁的道口,应设专人看守道口两侧,应设移动式落地栏杆等装置防护,危险地段应悬挂“危险”或“禁止通行”警示标志,夜间应设红灯示警。
7)机车和调度之间应有可靠的通信联络,轨道应定期进行检查。
8)机车通过隧洞前,应鸣笛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