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安监总局、宣传部、教育部等八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宣教〔2016〕42号以下称《意见》),从重大意义、重点工作、工作格局、宣传活动、保障能力等六个方面详细阐述实施意见,旨在发力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让 在全社会深入人心,从思想认识上珍惜生命、保护生命,减少和遏制伤亡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当前形势的需要。“文因时而作”。当前,我国安全生产状况虽然总体向好,但仍处于事故的多发期易发期,重特大事故多发势头尚未得到有效遏制。全社会的安全素质虽然明显提升,但安全发展观念和安全红线意识树立得还不够牢,安全知识和技能水平总体偏低,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时有发生,由人的不安全行为酿成的事故占事故总量90%左右。深入加强全社会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对于凝聚全社会安全发展共识,提升全民安全文明水平,有效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减少事故总量、增强群众安全感无疑具有重要意义。
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是全体人员的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不只是企业、政府、监管部门的事,它是全社会的事。全社区各个部门、各个生产经营单位、甚至每一个人都有责任做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也许,你不是政府官员、不是部门领导、不是企业员工,你只是一名路人,或者只是一名小学生,甚至你是农田里的一名普通劳动者,但是,正是因为你受过良好的 培训,当你发现周围有隐患存在时,毫不犹豫地采取科学的方法,及时果断的排除隐患,就可能排除险情,杜绝一起伤亡事故甚至一场灾难的发生。因此,安全生产观念的宣传教育至关重要,需要全社会深刻认识安全生产就是保生命、保健康、保幸福,进一步营造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安全生产从我做起的良好氛围。
《意见》是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重要操作规程。各相关部门当前都应当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开展,严格按照《意见》中提到的内容,认真结合地区、部门实际,梳理成条,归纳成形,认真谋划,拿出管用的措施、方法,发动群众,依托街道、社区、媒体、报刊等多种平台,开展丰富多彩,喜闻乐见的活动,并不断创新手段,让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入眼、入耳、入心、入脑。宣传教育要始终围绕《意见》,有针对性的开展,既立足于当前实际,又放眼长远,既要注重阶段性成果,又要保持宣传教育的连续性,既要区分层次,又要区分人群,分类施教,分步实施,通过深入持久、有的放矢开展,确实让安全生产的知识、制度、措施、操作规程和要求确实铭记于心、渗透于行,为提升全社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带好头,扎好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