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安全生产月活动组织机构,有关中央企业:
为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充分挖掘、总结、提炼基层单位和企业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典型经验,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全国组委会办公室)会同总局监管三司,共同组织汇编制作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典型经验系列宣教片,并将在主流媒体刊播,以大力宣传推广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和做法,推动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到实处。
请各单位,积极收集或组织摄制相关视频资料,提供给全国组委会办公室,以便汇集、编辑、制作成系列宣教片。作品形式可以是专题片、纪录片、视频剪辑、动漫等,片长5-15分钟,标清(720×576)或高清格式(1920×1080)皆可,以高清为宜,格式为MP4、MPG2。片中文字、解说语言应为简体中文和普通话。
请各单位于2017年4月30日前将作品报全国组委会办公室。
邮寄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和平里兴化东里9号楼(邮编:100013),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宣传教育中心。
联系人及电话:杨华娟,010-64463587(带传真)。
相关表格可在全国安全生产月官方网站(www.anquanyue.org.cn)和国家安全生产宣教网(www.china-safety.org)下载。
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2017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