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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即将开启 主题为 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评论: 更新日期:2022年04月20日

国家卫生健康委、 民政部等五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开展2022年<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活动的通知》。通知要求有效落实“防、治、管、教、建”五字策略,强化党委政府、部门、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个人四方责任,进一步增强全社会职业健康意识,有效提高劳动者健康水平。

据悉,2022年4月25日至5月1日是第20个《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今年的活动主题是“一切为了劳动者健康”。

以为是压力大,实际已经汞中毒

25岁的刘女士是一位新入职的体温计厂工人。半年前,她所在的体温计厂新接受了一份订单,由于体温计需求量大,车间要求加班加点增加水银体温计的产量。经过全厂职工1个多月的努力,终于完成了生产目标。

但是最近,刘女士逐渐出现失眠,记忆力下降,情绪易激动的表现。她起初以为是工作压力大所致,直到出现全身乏力、眼睑及双下肢水肿,才到当地医院就诊。经过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医生的详细检查,发现刘女士患有膜性肾病,尿液中金属汞含量严重超标。经过刘女士工作的体温计车间进行现场调查,结合刘女士的疾病特征,诊断为职业性急性汞中毒。

同时,发现车间里还有一些工人也有类似症状,只是程度较为轻微。根据上述情况,告知体温计厂对汞作业的工作人员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在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医务人员的精心诊治下,刘女士脱离了汞严重超标的生产车间,经过几个疗程住院驱汞治疗后,全身症状好转,蛋白尿逐渐减少,肾脏功能恢复,疾病得以痊愈。

什么是职业病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第二条指出,“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我国法定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于2013年12月23日公布实施,包括十大类132种职业病,以及开放条款: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职业性化学中毒、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职业性放射性疾病、职业性传染病、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以及开放条款。

北京朝阳医院职业病与中毒医学科主任叶俏介绍,我国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目录》涵盖了粉尘、化学因素、物理因素、放射性因素、生物因素、其他因素可能影响劳动者健康的有害因素。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应做好在职业场所和生产过程中有害因素的控制和职业病预防工作。一旦发现疑似职业病,应做到“三早”,即早发现、早脱离、早治疗。

职业病重在预防

“职业病重在预防”,叶俏告诉人民日报健康客户端记者。劳动者在从事有害作业之前要接受职业健康培训,根据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在用人单位的指导下按照规范做好个人防护,例如在工作中佩戴专业口罩、耳塞等防护设备。用人单位应持续改进工艺,避免有毒有害物质“跑冒滴漏”,改善作业环境。按照相应法规和国家卫生标准,用人单位要定期给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发现疑似职业病。

此外,一些工作相关疾病尚未纳入国家职业病分类和目录,例如由于工作压力大,竞争激烈,工作内容单调等因素造成的职业紧张,在我国职业人群中日益凸显,已经影响到我国一部分职业人群的身心健康,值得进一步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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