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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作者:京建发〔2020〕104号  来源: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评论: 更新日期:2020年05月13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安委会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2020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有关工作部署,依据《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北京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2020年北京市“应急宣传进万家”工作的通知》(京应急办发〔2020〕5号),结合建筑施工行业特点,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制定了《2020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特此通知。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23日

  

  (联系人:魏巍;联系电话:55598451;邮箱:shigongchu211@163.com)

  

  

  

  2020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方案

  

  

  一、活动时间

  2020年6月1日至30日。

  二、参加活动对象

  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经济技术开发区建设局,各集团、总公司,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施工的所有建筑施工企业、施工项目和相关单位。

  三、组织机构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成立2020年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王 鑫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二级巡视员

  副组长:凌振军   施工安全管理处处长

  魏吉祥   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站长

  吴 铮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宣传中心主任

  成 员:各区住房城乡(市)建设委主管副主任,经济技术开发区开发建设局主管副局长,各集团(总公司)主管副总经理。

  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四、活动内容及要求

  (一)市级活动内容

  1.举行“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和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6月初,举行北京市建设系统“安全生产月”启动仪式,对2019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优秀单位及优秀个人进行表彰,组织标准化工地观摩。6月中旬,拟联合住房城乡建设部在本市建筑工地举行2020年全国住建系统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日活动。

  2.开展 培训活动

  组织开展“专家讲安全”网上课堂活动,邀请行业内权威专家录制网课,免费向广大从业人员分享,涉及内容包括:法律法规和本市施工安全管理有关政策、典型事故案例、基坑工程安全管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模架和脚手架安全管理、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市政工程安全管理、施工现场绿色施工管理等。

  3.举办体验式 开放日活动

  在本市部分体验式 基地举办开放日活动,活动面对作业工人和市民。通过举办活动,使一线操作工人切身体验事故带来的严重后果,增强安全意识,提升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使广大市民认识到建筑工地作业环境复杂,危险源种类多,对建筑施工行业能够多一分理解和宽容。

  4.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行动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作部署,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加强对基坑工程、脚手架工程、模板支撑工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起重吊装、有限空间作业、暗挖工程等危大工程的执法抽查,对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从严执法。严格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应急管理部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责任企业人员处罚的意见》,依法对事故责任企业及人员实施处罚,加大对责任人员的问责力度。

  (二)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及建筑施工企业活动内容及要求

  1.开展 ,增强安全意识

  各建筑施工企业要重点组织对近期发布的新政策、新标准的培训,对施工现场的一线作业工人进行事故案例警示教育和体验式安全培训教育,提升其自我安全防护意识。必须以企业安全生产委员会名义,组织一次全员参与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学习活动,学习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市政府令第285号)《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加强企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工作的通知》(安委办〔2017〕29号)《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的通知》(安监总办〔2015〕27号)《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危害生产安全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22号)《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通知》(京建发〔2017〕284号)。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本辖区、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知识竞赛活动,督促安全管理人员学习掌握安全生产业务知识,提升业务能力。

  2.加强宣传工作,营造安全氛围

  各工程项目施工单位要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主题,通过在企业和施工现场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挂图、设置安全专栏、开展图片展览、播放教育影像等多种形式,大力营造浓厚的安全生产氛围。

  各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建筑施工企业要结合2020年建设系统安全生产优秀个人奖项评选活动,对本单位推荐的人员进行广泛宣传,树立优秀典型,号召广大职工礼赞榜样、学习榜样。

  3.加强隐患治理,坚决杜绝事故

  “安全生产月”期间,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各工程项目参建单位要继续开展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重点检查危大工程、建筑起重机械、临时用电、有限空间作业等安全管理情况。各建筑施工企业要加强领导、认真部署、严查问题、紧盯整改,主管领导要带队开展专项督查,层层落实责任。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对监督执法抽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进行严肃查处。

  “安全生产月”期间,对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发生火灾火情或破坏地下管线等突发事件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将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理。

  4.积极参与市应急局组织的相关活动

  积极参与市应急局组织的“应急先锋•北京榜样”先进典型推选宣传活动、北京市安全文化建设示范企业(集团)创建、北京市第十四届安全文化论坛等活动,积极参评优秀组织单位、最佳实践活动、优秀新闻报道单位及个人、最佳公益作品等奖项。

  5.及时进行总结,按时上报材料

  各单位要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信息跟踪,掌握相关动态,认真做好有关文字、影像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请各单位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本单位“安全生产月”活动工作总结报送市住房城乡建设委施工安全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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