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全厂水资源利用率,河北某电厂对处理后的电厂工业废水水质与脱硫工艺用水水质要求进行比较,发现二者较为接近;该厂处理后的工业废水量仅占脱硫工艺用水总量的7%,认为可将其用作脱硫工艺水。为进一步降低风险、制定合理的工业废水利用方案,进行了现场试验研究。试验结果表明,处理后的电厂工业废水用作脱硫工艺水后,脱硫系统运行正常;脱硫效率大于或等于95%;脱硫浆液密度维持在1 130 kg/m3左右;脱硫副产品石膏的含水率基本保持在10%左右,CaCO3质量分数小于3%,CaSO4·2H2O纯度大于90%,符合市场对石膏品质的要求。据此,河北某电厂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可回用于该厂脱硫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