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据国家地震局1976年9月划分本区地震烈度基本为7度。根据中国科学出版社1956年12月出版的“中国地震资料表”记载,##矿区所处区域有记载的地震共30余次,其中较大的有两次,一次发生于公元1668年7月25日,震中在莒县、郯城,震级8.5级,震中烈度12度,本区地震烈度8度;另一次发生于1937年8月1日,震中在菏泽,震级7级,震中烈度9度,地震波及本区。1958年中科院曾分八批公布山东有关地区地震资料,在第七批中公布##地区地震烈度为9度。1959年沈阳科学院为滕县(今滕州)601厂设计时曾请中科院地球物理所核定地震烈度为7度。经以上数据核定##矿区地震基本烈度值为7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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