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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一、本方案根据《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制定。方案共分四部分:(一)东莞市“广东省义务教育规范化学校”标准(试行);(二)学校基本情况统计表;(三)学校自评报告;(四)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意见。 二、申报学校应在对照标准认真自评的基础上,填好本方案(一式两份)报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审查同意后,向市教育督导室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