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应急管理制度
第二部分 应急管理调度值班制度
为了强化应急调度值班,充分发挥应急管理协调指挥职能,切实搞好应急管理工作,稳定公司安全生产秩序,经公司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应急调度值班由公司领导、专业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组成。应急调度值班人员分为九组,公司领导每人负责一组。每组具体组成人员由公司办公室、调度室统一安排,经公司批准后执行。
二、应急调度值班室设在公司调度室。
三、应急调度值班人员除掌握公司各项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基本情况和熟悉上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公司近期安全生产动态外,要熟悉公司应急处置各项预案和应急情况处置程序。
四、凡应急调度值班人员轮值期间当天早八点前,由本人亲自到调度室签字、翻牌。
五、应急调度值班人员轮值期间必须24小时吃住在公司,一律不准外出。确需外出必须由本科室其他参与应急调度值班人员替班,并经分管领导签字批准后,将请假条交调度室。
六、值班期间要时刻保持通讯畅通,值班人员要确定一部固定电话或保证手机24小时开通。凡五分钟内联系不到的,视为脱岗。
七、应急调度值班人员必须参加公司调度会,下午三点前到达公司办公楼二层会议室,由公司调度值班主任点名签到,共同学习上级文件、传真、指示精神,了解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安排当天安全生产工作。
八、应急调度值班人员主要工作是,根据公司统一安排,检查干部作风、员工劳动纪律,督促落实应急管理各项规定,调度应急处置力量在岗情况。涉及安全生产特别是应急管理隐患的,要填写问题落实表责成责任单位限期解决。
九、遇到应急事件,应急调度值班人员必须立即赶赴应急调度值班室,按照应急管理指挥部的统一安排,督促抓好应急措施的贯彻落实。
十、应急调度值班室要建立《应急调度值班记录》。应急调度值班活动情况及所查问题,必须记录到《应急调度值班记录》上,《应急调度值班记录》要妥善保管、及时入档,以备检查。
十一、本制度未尽事宜以公司及上级文件为准。
第三部分 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一、制定目的
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通过预先计划和应急措施,充分利用一切可能的力量和资源,在事故发生后迅速控制其发展,保护员工健康与安全,将事故对环境和财产造成的损失降至最小程度。
二、制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第17号)、《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
三、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四、应急预案领导组织和应急预案体系
(一)组织领导
组长:贾岗
副组长:王本平、王永勤、王邦利、康新民、高青云
成 员:宋厚川、魏学贵、马圣利、王二明、邵承瑞、武建山
(二)应急预案体系
1.综合预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2.专项预案
《水害事故应急预案》、《瓦斯、煤尘事故应急预案》、《火灾事故应急预案》、《顶板事故应急预案》、《机电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地面火灾事故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矿井供电事故应急预案》、《井下爆破材料爆炸事故应急预案》、《地面生产系统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应急预案》、《雨季三防事故应急预案》、《地震应急预案》等。
3.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五、应急预案的编制
(一)应急预案责任分工
1.综合预案
由公司安监部会同相关单位、部(室)编制、修改、备案。
2.专项预案
由各专业部(室)根据各自的分管职责编制、修改、备案。
3.现场处置方案
由各生产单位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修改。
(二)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2.符合本公司、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4.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5.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公司、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6.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符合《导则》所规定的各项要素;
7.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8.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9.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10.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六、应急预案的评审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完成后,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应急预案的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七、应急预案的发布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各单位负责人签署,报相关人员审批后实施。
八、应急预案的备案
应急预案公布后,应当按规定的时限报肥城市煤炭工业管理局、山东煤矿安全监察局鲁中监察分局备案,并报送肥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泰安市煤炭工业管理局。
申请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二)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三)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按照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九、应急预案的培训
(一)安全培训部门要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定期组织员工学习应急救援预案或自救措施,使员工熟悉预案和自救措施,掌握具体的处置方法和自救方法。
(二)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三)各生产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四)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十、应急预案的演练
公司要制定年度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预案演练,各生产单位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应急处置方案演练。
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应急预案管理工作总结,应当按规定报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十一、应急预案的修订
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生产经营单位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当发生以下情况时,应立即组织对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和修订:
(一)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发生较大变更时;
(二)公司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三)关键设备更换或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
(四)应急处理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和出现新情况时;
(五)年度风险评价(审),发现新的潜在紧急情况或重大隐患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