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煤矿应急管理制度
第七部分 现场紧急撤人避险制度
为建立健全矿井应对灾害处置能力,保障职工生命安全和国家财产不受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 紧急撤人避险适用范围
井下水灾、火灾、机电运输、瓦斯煤尘、顶板、地面矸石山、灾害性天气引发的自然灾害及其他严重威胁矿井安全生产的事故。
二、 领导机构
总经理为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安监处长为副组长,各生产副总、技术科、地测科、机电科、安监处、调度室主要负责人为成员。
三、 应急职责
(一)总经理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1.组织编写紧急撤人避险应急预案;
2.负责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二)当班带班领导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的具体组织者
负责紧急撤人避险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组织井下人员避险撤离。
(三)分管副总经理是紧急撤人避险管理的主要责任者
1.负责紧急撤人避险应急预案的组织实施;
2.协助总经理,解决所需的人、财、物等重大问题。
(四)总工程师是紧急撤人避险技术措施管理的第一责任者
1.负责组织解决遇到的有关技术难题并组织现场实施;
2.负责组织地面及井下水情排查预报;
(五)安监处长是监督、督促的第一责任者,负责监督检查、紧急撤人避险管理有关的规定的贯彻落实情况。
(六)副总工程师协助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具体组织避险方案的制定和实施。
(七)地测科:负责地面水库、河道等水量检测情况,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会同调度、技术、安监等部门排查受水威胁的采掘工作面:协助分管领导编制紧急撤人避险方案,提出水害处理措施,并督促、检查防治水措施的现场落实。
(八)技术科:协助分管领导编制紧急撤人避险方案,解决紧急撤人避险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难题。
(九)调度室:根据具体情况指挥、调度紧急撤人避险工作。
(十)机电科:负责供电、防、排水系统的维护及检修,确保设备管路完好。
(十一)安监处:监督检查上级、集团公司和公司制定的有关紧急撤人避险等制度、方案的执行情况,组织井下职工撤离。
(十二)生产计划科:按公司安排将紧急撤人避险所需资金、设备列入年度计划,并督促各单位按时完成。
(十三)物资供应部:保证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所需要的设备材料及时供货。
(十四)财务部:保证计划安排及突发事件所需资金及时到位。
(十五)采掘区队:现场盯班管理人员(班组长)是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的第一组织者;每个职工都能熟知避灾撤离路线,掌握自救互救基本知识,听从指挥。
(十六)武装保卫部:负责紧急撤人避险过程中的保卫戒严工作。
(十七)公司医院:负责紧急撤人避险过程中的医疗救护工作。
四、 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一)矿井水害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采掘活动进入水文地质条件复杂区(工作面顶、底板岩层强富水区,邻近落差和破碎带较大的导水断层、封闭不良钻孔、导水陷落柱,邻近积水积浆区水量、水淹区或开采范围不清的老空区等),涌水量发生突然增加或探放水突然增大而难以控制。
2.采掘工作面出现挂红、“冒汗”、空气变冷、雾气、水叫声、顶板淋水加大、周围涌水量增加、顶板来压、底板鼓起、水色变浑、有臭(异)味等突水征兆。
(二)瓦斯、煤尘爆炸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总回风巷或一翼回风巷中瓦斯浓度超过0.75%;
2.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
3.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爆破地点附近20m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
4.采掘工作面及其它作业地点风流中、电动机或其开关安设地点附近20m内风流中的瓦斯浓度达到1.5%;
5.采掘工作面及其它巷道内,体积大于0.5m3的空间内聚集的瓦斯浓度达到2.0%;
6.防尘供水系统、防尘设施、隔爆设施发生故障,不能正常供水和起到应有作用;
7.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严重超限;
8.巷道、管线积尘未按规定冲刷,连续积尘厚度超过2mm连续长度超过5m;
9.采掘工作面和转载点煤尘浓度接近爆炸下限(45g/m3)时,必须立即停止作业。
(三)矿井火灾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外因火灾
(1)井下消防管路未按规定铺设或者铺设质量不符合要求;
(2)胶带输送机巷道未安装烟雾报警和自动灭火装置;
(3)井下机电硐室、检修硐室、材料库、井底车场、胶带输送机硐室、采掘工作面未配备灭火器材,或者配备的型号、规格、数量不符合规定;
(4)机电设备出现严重过热,机电硐室等场所出现烟雾。
2.内因火灾
(1)未落实预防煤层自然发火措施,停采线、密闭等漏风;
(2)巷道中空气温度升高,出现雾气或巷道壁(煤壁)“挂汗”;
(3)巷道中能够闻到煤油、汽油、松节油味或焦油味;
(4)巷道中流出的水温或空气温度较高;
(5)人体有不舒服感。如头痛、闷热、精神疲乏等。
(四)顶板、冲击地压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采煤工作面煤壁突然片帮严重,顶、底板移近量突然加大,支柱爆柱或下沉量突然增大的,采煤工作面出现悬顶超过规定或冒落不充分的;
2.掘进工作面巷道底板突然鼓起、出现严重的大面积片帮、顶板断裂、漏矸、支架突然严重变形等;
3.采掘作业地点遇断层、老巷,或在压力集中区、复采区、顶底板软岩地带等施工的;
4.通过经验类比法分析可能发生冲击地压地点的埋藏条件,煤层和顶底板条件,巷道布置、采煤方法与工艺等,推断发生冲击地压的可能性较大时;
5.在应力集中区、支撑压力带煤壁打钻,钻孔的煤粉量超标时;
6.利用煤岩流变破坏电磁辐射特性监测冲击地压的方法。工作面煤体电磁辐射信号强度和脉冲数超过临界值且向上增长时。
(五)矿井机电、运输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矿井停电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电网电压波动异常;
(2)矿井主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出现故障报警;
(3)矿井主要电气设备出现异常气味、声音或温度等情况;
(4)矿井供电系统主要电气设备或主要继电保护试验不合格;
(5)矿井主要供电线路杆塔出现倾斜、扭转,以及线路下树木、房屋等危机线路安全运行的情况;
(6)大风、大雪、强雷电和强降雨天气;
(7)日常检查巡视发现的其它危机矿井安全供电的隐患。
2.提升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运行中出现异常声音;
(2)钢丝绳运行中抖动;
(3)监控仪表指示等异常;
(4)机电设备设施有异味;
(5)井口出现井筒坠物等。
3.平巷机车运输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平巷安全防护装置存在安全隐患;
(2)调度监控系统不能正常工作;
(3)机车制动系统发生故障;
(4)机车通信发生故障;
(5)轨道敷设质量存在隐患。
4.斜巷运输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绞车钢丝绳有挤压、变形超限;
(2)安全设施不齐全、不完好;
(3)轨道敷设质量存在隐患。
5.架空乘人装置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架空乘人装置钢丝绳跳动;
(2)改向轮、脱绳轮有异常;
(3)松绳保护等安全防护装置不齐全或不完好。
6.主运输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输送带宽度减少20%或接头有异常变化;
(2)煤仓下口淋水异常;
(3)安全保护装置和防护设施不齐全、不可靠;
(4)煤流中有锚杆等金属物体;
(5)烟雾报警装置发出警报,或监测到有烟雾、发热等着火征兆;
(6)监控信号不正常。
(六)矸石山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矸石山安息角超过规定标准;
2.矸石山出现滑坡、坍塌迹象;
3.矸石山出现火苗并伴有大量有害气体溢出、烟雾;
4.对矸石山进行开挖;
5.雨天矸石山出现水汽弥漫、高温的。
(七)灾害性天气引发生产安全事故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气象部门发布灾害性天气预警;
2.突然出现强风、雷暴、大雪、暴雨等灾害性天气;
3.井下出现原因不明的泥沙。
(八)其他灾害停产紧急撤人避险预警条件
1.暴雨天气,造成临近水库溢洪、泄洪、决口,水流有可能溃入矿井井下的;
2.井田范围内地面水体有可能溃入矿井井下预兆的;
3.破坏性地震,有可能造成井下停产的;
4.因灾害性天气造成井下停电、停风的;
5.因灾害性天气造成相临矿井淹井后,本矿井有透水危险的;
6.其他重大危及矿井安全生产情况,安全无绝对把握的。
六、 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组织
(一)水、火、瓦斯煤尘、顶板、机电运输事故
1.现场班组长和安监员要立即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至地面或安全地点,来不及撤离的要立即进入避难硐室;
2.现场指挥人员要根据现场情况及时向应急值班室(调度室)汇报;
3.应急值班室(调度室)要时刻掌握现场变化情况,根据实际需要发出应急指令。
(二)灾害性天气停产紧急撤人避险
1.应急值班室(调度室)要利用井下通讯系统和语音广播系统,向井下发出紧急撤人避险指令;
2.现场班组长和安监员要立即组织人员沿避灾路线撤离至地面;
3.撤离过程中现场指挥员要及时向应急值班室(调度室)汇报。
七、紧急撤人避险组织原则
(一) 以人为本,安全第一;
(二) 统一领导,密切配合;
(三) 依靠科学,依法规范。
八、紧急撤人避险救护
在紧急避险过程中,如出现人员伤害,现场人员要立即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置,并及时报告应急值班室。
九、紧急撤人避险结束
(一)事故现场得以控制,危害不再发展,灾害不再扩大,可以宣布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结束。
(二)水、火、瓦斯煤尘、供电、灾害性天气停产撤人事故,经公司总经理确认后宣布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结束。其他事故经现场应急指挥员确认后,宣布现场紧急撤人避险结束。
(三) 认真总结,写出紧急撤人避险总结报告。报告应认真总结应急避险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